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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洲区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制度
2015年12月1日 08:28 来源: 嘉兴日报 记者 欧林

    秀洲区政府投资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区发改局将会对部分项目的实际效果进行评价,这将成为政府投资重大决策失误追责的重要参考。近日,《秀洲区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出台,开始加强和改进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后评价工作,提高政府投资决策水平和建设管理水平。

  区发改局相关负责人解释说,这种项目后评价主要是指项目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或运营一定时间后,将项目建成后所达到的实际效果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项目审批文件的主要内容进行对比分析,针对差距寻找原因,总结项目决策和建设管理过程中的经验教训,提出相应对策建议,为以后的投资决策和建设管理提供依据,以不断提高投资管理水平,改善投资效益。

  根据《管理办法》,后评价项目以社会事业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为主,并主要从以下项目中选择:总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社会事业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过程中设计方案、投资概算等发生重大调整的项目;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项目;区政府认为需要进行后评价的项目。项目后评价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决策过程评价、建设过程评价、竣工验收评价、运行情况评价、实施效果评价、目标和可持续性评价、后评价结论和经验教训总结等。

  据悉,项目后评价工作每年开展一次。区发改局每年年初与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研究商定需要开展后评价工作的项目名单,制定项目后评价年度计划,印发给项目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列入项目后评价年度计划的项目单位,在项目后评价年度计划下达后2个月内,向区发改局报送项目自我总结评价报告。在收到项目单位自我总结评价报告后,区发改局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开展后评价工作。项目后评价报告出来后,区发改局将认真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研究形成后评价成果,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区政府并抄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作为完善项目决策和建设管理的依据。同时,将后评价成果作为规划制定、项目审批的重要参考依据。

  这其中,承担项目后评价任务的工程咨询机构的选择至关重要。《管理办法》明确,参加过同一项目前期工作和建设实施工作的工程咨询机构实行回避制度,不得承担该项目的后评价任务。工程咨询机构在接受委托后,应组建满足专业评价要求的工作组,在现场调查和资料收集的基础上,结合项目自我总结评价报告,对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相关审批文件的相关内容,对项目进行全面系统地分析评价。值得注意的是,承担项目后评价任务的工程咨询机构,应独立开展项目后评价工作,按时、保质地完成项目后评价任务,出具项目后评价报告。必要时区发展和改革局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召开后评价评审会,对后评价报告进行评审。

标签:投资 责任编辑: 谢冬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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