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严格落实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责任,是中央根据十八大以来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发展变化,从更深层次上提出的明确要求。去年10月,秀洲印发《党委(党工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党委(党工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纪委(纪工委、纪检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等3个责任清单,首次从“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监督责任”角度对党委、党委主要负责人、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当承担的责任给予了清晰明确的界定。今年初以来,新塍镇以“三个责任清单”为主要内容,通过“分层实施、强化问责、突出整改”的原则,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据悉,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时,新塍镇首先让各级党组织明确自己“干什么”。年初,针对不同责任主体,镇党委分别与各党组织签订了3份内容不同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将责任制考核内容纳入到各单位(部门)的年终考核细则中。同时,镇党委建立起责任报告、廉情约谈等制度,专门建立“廉政谈话记录”,党委班子成员人手一本廉政谈话本,对谈话的对象、主要谈话内容、谈话对象态度和意见等情况进行详细记录。镇领导班子成员、部门中层干部通过开展“三评三报告”工作,层层分解、传导压力。截至目前,镇党委已向区委、区纪委口头报告了履行主体责任的情况,对26名党员干部开展了廉情约谈,全镇31个部门(站所)负责人、23名班子成员已全部完成勤廉状况分析讲评会。
光知道干什么不是目的,干得好坏才最重要。为此,新塍镇利用监督、检查、问责等手段来提高主体责任的落实效果。通过定期检查、随机抽查、重点督查、交叉检查、二级巡察等方式,确保全镇各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形成常态化。据介绍,今年初以来,镇党委抽取了14个村(社区),由村(社区)党组织向镇党委、纪委汇报了一年履职的情况,镇纪委通过重点督查的方式与12个村支部书记进行约谈,对8个村和2个社区开展二级巡察,28个村和4个社区每月交叉检查至少一次。同时还通过执行“一案双查”追究制度,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为把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整改到位,镇党委结合年初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报告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年中区纪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立即成立整改领导小组,对三大类39个问题逐条分析、提出措施,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马上整改的制定出下一步方案,并跟踪督查。与此同时,镇党委认真编制“三重一大”权力运行内部控制图19张;在选人用人上,通过公开选拔、民主推荐的方式由党委集体决策;进一步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制定完善了《新塍镇镇聘干部管理办法》、《新塍镇部门聘干部管理办法》、《新塍镇10万元以下招投标管理办法》、《新塍镇机关食堂改革方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