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秀洲新区、秀洲工业园区文明委,区级机关各部门:
2010年,秀洲区文明委评选表彰了首届“画乡骄子”,五年来,在首届“画乡骄子”等榜样的示范引领下,全区形成了学习好人、崇尚好人、争当好人的热潮,涌现了一大批感动秀洲的道德典型和身边好人,促进了全区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高。根据五年一届的工作安排,区文明委决定,组织开展秀洲区第二届“画乡骄子”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通过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第二届“画乡骄子”评选活动,让广大群众自觉接受道德教育、参与道德实践,进一步推动形成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良好社会风尚,为“两富”、“两美”现代化田园新秀洲建设提供强大精神力量和有力道德支撑。
二、组织领导
本次评选活动由秀洲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主办,成立由区文明委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画乡骄子”评选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负责评选活动的具体工作。
三、评选名额
全区共评选“画乡骄子”及提名奖各10名。
四、评选资格
1.2011-2012年当选的秀洲区身边感动人物、道德群星奖获得者;2011-2015年当选的区级以上道德模范和身边感动人物;2011-2015年当选的“中国好人”和“浙江好人”、“嘉兴好人”均可参评。
2. 2011-2015年度在秀洲做出过感人事迹并产生积极广泛社会影响的秀洲人(群体)和新秀洲人(群体)、在外地做出卓越成绩的秀洲人(群体)也可参评。
五、评选标准
1.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公民基本道德规范。
2.爱岗敬业,在平凡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事迹;在实现我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进程中做出突出贡献;为推动社会进步、时代发展做出杰出贡献,获得重大荣誉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3.个人的经历或行为,代表了社会发展方向、社会价值观取向及时代精神;个人在生活、家庭、情感上的表现特别感人,体现中国传统美德和良好社会风尚。
4.以个人的力量,为社会公平正义、人类生存环境作出突出贡献。
六、评选步骤
1.宣传发动(9月中旬)。在嘉兴日报、南湖晚报、嘉兴电视台、嘉兴人民广播电台、嘉兴在线网站、秀洲新闻网、秀洲文明网刊发第二届“画乡骄子”评选活动公告。
2.广泛推荐(10月12日前)。推荐方式包括各镇、街道、区级机关各部门、媒体推荐、社会推荐和自我推荐,组委会办公室集中受理来自社会各界的推荐。
3.组织审核(10月26日前)。区组委会办公室对上报的候选人员进行综合评审,确定第二届“画乡骄子”入围人员名单,并在征求区纪委、区综治办、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地税二分局)、区环保局、区卫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国税局等部门意见后,确定本届“画乡骄子”候选人员20名。
4.公示确定(11月中旬前)。在嘉兴日报秀洲版、秀洲新闻网、秀洲文明网上对候选人员事迹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并组织广大干部群众进行投票评选。根据公示投票情况,经区活动组委会审定后,报区文明委审批,确定第二届“画乡骄子”名单。
5.命名表彰(2015年12月-2016年初)。2015年12月底前区文明委发文命名第二届“画乡骄子”及提名奖,并于2016年年初举办颁奖典礼。
6.学习宣传(贯穿整个活动)。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手机短信等多种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和刊发评论文章等多种形式,以及运用基层巡讲、情景剧、故事会、网上访谈等多种载体,大力宣传身边的道德典型,引导人们见贤思齐。各镇、街道、区级机关各部门要深入组织开展学习宣教活动,营造“人人学习画乡骄子、个个争当道德典型”的浓厚氛围。
七、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区级机关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荐评选和学习宣传“画乡骄子”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作出周密部署,把开展“画乡骄子”评选和学习宣传活动作为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有效抓手,把组织评选的过程变成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过程。
2.大力开展宣传。各类新闻媒体要以群众喜闻乐见、贴近生活的形式对本届参选人员的感人事迹、崇高思想进行广泛宣传报道,要及时刊发推荐评选“画乡骄子”各个阶段的工作内容,不断扩大活动影响,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3.建立长效机制。各镇、街道、区级机关各部门要建立健全“画乡骄子”、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等道德典型的评选机制。推动好人评选活动和帮扶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要经常性地开展帮扶工作,及时为生活困难的道德典型送去党和政府的关怀。
每位推荐人员要按类别分别填报推荐表(同时报送电子版本),附每人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200字左右简要事迹介绍、1000字左右“主要事迹”(材料要求事迹真实可靠、表述准确贴切、条理清晰分明),加盖当地党委(党工委)公章,一式3份,另附每人生活或工作照2-3张。其中“曾获奖励”,指获得区级以上党委、政府颁发的奖项或授予的荣誉称号;“推荐意见”须同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组委会办公室电话:82717780,联系人:鲁琴锋,电子邮箱:xzqwmb@163.com。
附件:
嘉兴市秀洲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1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