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秀洲区政府出台《关于明确2014年度基本农田保护补偿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基本农田保护补偿标准从每年每亩60元提高到100元,高标准基本农田为每年每亩120元。标准的提高,是为进一步推进秀洲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提高基层干部群众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的积极性。
《通知》还明确,耕地保护补偿与违法用地情况挂钩,对当年度发现两宗及以上破坏耕地、基本农田或者违法占用土地行为的镇,其所辖村全年没有发生破坏耕地、基本农田或者违法占用土地行为,或当年度发生破坏耕地、基本农田或者违法占用土地行为,但已整改到位的,按补偿标准的40%执行。2014年度的基本农田补偿资金全部拨付到村,主要用于日常对基本农田的沟、渠、路等农田水利设施的管护、基本农田保护牌桩等保护标志的维修等相关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