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省出台意见,将全面落实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明确原本分开设置的小学和中学教师职称将统一为初、中、高3个等级,并首次在中小学教师职务中增设正高级职称(相当于教授职称)。在职称评价标准方面,也将更注重师德、教学业绩和实践经历。
“小学教师也能当教授”,打破了中小学教师职称的“天花板”,让他们能够享受与大学教师一样的待遇,不仅有助于吸引高学历、高素质的“新鲜血液”加入教学队伍,也让更多在职中小学教师有了盼头,安心守好三尺讲台,心无旁骛地传道授业解惑。这样的改革值得称道。
老年教师伤了心、中年教师寒了心、年轻教师不安心……多年来,由于沿用上世纪80年代的评价体系,一到职称评定中小学教师就“闹心”。一来小学教师职称最高仅为中级,“天花板”如此之低,除非另谋出路,否则很容易躺在“终点”睡大觉。二来中小学教师的工作侧重教学实践,职称评定侧重外语、论文、证书,让很多身处一线的老师疲于奔命。《中国教育报》对近3万名教师进行的问卷调查就显示,68%的教师认为当前的职称评定不能反映真实教学水平,54%的教师认为职称评定非常不合理。
作为一种激励性制度,职称评定惠及广大中小学教师,既是对他们辛勤劳动的尊重,也是对义务教育的促进。只有通过合理的制度设计,让中小学教师安心投身义务教育,才能最大限度释放政策红利。
浙江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正中现行职称体系的“病灶”:一方面,统一将中小学教师职称扩大到初、中、高级,只要工作有成绩,中小学教师也有机会在职称方面与大学教师平起平坐;另一方面,改革还突出科学评价,侧重对教学实践、师德的考量,让大量因无暇顾及发论文而很难获得晋升的中小学教师看到了希望。
“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教师肩负着培养下一代的重大使命。改革教师职称评定体系不仅事关教师待遇和尊严,更涉及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早在2012年,嘉兴就作为全省试点,先行开展了中小学教师正高职称评定。我们更当以这次全面落实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为契机,探索新路子、总结新经验,让广大教师安心教书,安心提升师德,最大限度释放改革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