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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检察院获评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2015年9月2日 09:10 来源: 嘉兴日报 通讯员 闫拥洲 秀湖

    日前,笔者在秀洲区检察院获悉,区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日报社评为“二〇一五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这是区检察院自2013年以来再次荣获此殊荣。

  近年来,区检察院高度重视检察宣传工作,积极推进检察业务工作,制定《关于加强检察信息、宣传、调研工作的若干意见》,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确定相关宣传工作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在工作中,区检察院突出宣传工作重点,大力宣传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狠抓司法改革任务落实、严格规范司法行为、服务保障“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多项重点工作,积极服务中心工作,全力保障党委、政府工作大局。

  新媒体时代下,区检察院在发挥传统媒体主阵地作用的同时还积极开辟网络宣传阵地,构建多元化宣传体系,进一步发挥秀洲检察官方网站、微博、微信以及“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的综合效应,及时发布检察工作动态和重要案件信息,多角度地展现区检察院取得的成效和经验;结合党员干警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机制,深入基层开展检察宣传,积极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举报宣传周、预防职务犯罪专题宣讲等活动,深入辖区机关、企业、乡村、学校、社区,和干部群众面对面进行宣传,增强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的影响力,树立了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标签:部门 责任编辑: 谢冬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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