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于城镇江渭村村民沈周法的家门口,有一条叫鹤鹊港的河道。只要一有空,71岁的沈周法就会撑着小船四处巡河,“就怕有不良企业趁着夜晚或者下雨河水涨起来时,偷偷排污!”这是海盐县全民治水的一个生动缩影。
去年以来,海盐创新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村级基层基础作用,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治水,扎实推进“五水共治”,城乡环境不断改善。去年,全县“五水共治”工作省、市考核优秀,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年度考核优秀。今年1至7月,11个县控以上断面水质消灭劣五类。其中,三类断面占9.1%,四类断面占72.7%,五类断面占18.2%。
“第一书记”带领基层合力治水
在海盐,说起“第一书记”,当地村民都不会陌生。从2012年起,海盐县便选派“第一书记”赴村任职,破解村级集体经济薄弱难题。2014年,全县28名县级领导干部、16名部门负责人以及61名镇(街道)领导,分别到全县105个村(社区)兼任“第一书记”,从而实现了“第一书记”全覆盖。
海盐县司法局局长周许根去年开始担任百步镇农丰村“第一书记”。如何加快推进农丰村的“五水共治”工作,是周许根上任后考虑的首要问题。2014年1月18日,农丰村召开“五水共治”动员会,打响了“五水共治”攻坚战。在与村干部讨论后,周许根决定迎难而上,以典型的黑臭河道沈家浜为“五水共治”试点河道。一次次现场勘查,一次次实地走访,在周许根和村干部的带动下,许多村民当起了义工,主动参与村里的“五水共治”。通过深度清淤、长效保洁等措施,沈家浜终于改变了昔日污水横流、垃圾遍野的面貌。如今的沈家浜河水清澈干净,两岸植被郁郁葱葱。看到沈家浜发生的变化,村民们纷纷为这位“第一书记”点赞。
在推进“五水共治”工作中,“第一书记”们深入村(社区)组织调查摸底,开展入户走访和专题讲课,与群众面对面进行“五水共治”等重点工作宣讲和政策解读,将水环境综合治理的形势、任务和水环境保护的基本知识普及到每名农村党员和广大群众,倾听群众的建议和意见,引导党员干部带头增强责任意识,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共同建设美好家园。
为了明确目标、接受监督,全县105个村(社区)还统一编制“清三河”作战图,并上墙公示,落实基层治水责任。各村(社区)通过拍照留证、走访群众等方式,掌握每条河的第一手资料,并按照“三河”标准进行分类,形成电子档案,在图上标明“三河”位置、治理对策、责任“河长”、整治时间等,让群众对家门口的每一条河都了如指掌。
同时,海盐县进一步深化“河长制”管理。由28名县领导担任“一级”河长,174名镇(街道)领导、507名村领导担任“二、三级”河长,鼓励当地老党员、承包组长、企业主担任“河长”。目前,该县已落实村级“河长”1056人,建立起“一条河道、一名领导、一个工作班子、一套实施方案、一抓到底”的“五个一”工作机制。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和项目化管理制,加强统筹谋划,确保“五水共治”工作的有序性、实效性。
“水质公示”强化全社会监督
在秦山街道北团村北团桥下,立有一块水质公示牌。上面公布的数据显示,2015年7月5日,该水质监测点检测的数据中,高锰酸盐指数为8.29mg/L,单因子类别四类;氨氮为0.927mg/L,单因子类别三类;总磷为0.709mg/L,单因子类别为劣五类。
“水质公示牌竖起来后,既是一种科学分析,也时刻提醒着我们。”北团村党总支书记李波告诉记者,该监测点所处的长澉河是一条断头浜,是全村乃至全县水质最差的一条河道。“当初选择水质监测点时,我们专门选择了这条‘老大难’的河。如果这条河水质好转了,那村里的河道水质就会大幅提升。”让李波感到欣慰的是,为了治好村里的河道,村民们自发组织成立了治水义工队,不定期对河道进行义务保洁,为“五水共治”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在海盐县各村(社区),像这样的水质公示牌共有113块,分别用红(劣五类)、黄(五类)、绿(四类及以上)三种颜色,表示水质状况。县“五水共治”办公室每月对公示河道确定的点位进行采样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更换公示内容,让群众实时掌握“家门口的河”的水质情况。
此外,海盐还出台了《镇(街道)、村(社区)镇级以下河道监测点水质季度考核试行办法》,在每个村(社区)设立监测点1个,对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三项指标,以考核时段平均值,确定水质定类并进行排名,定类相同的再按水质指数排名。按排名,每季设立水质优胜奖与进步奖,优胜奖奖励5万元,进步奖奖励3万元,去年初以来,已有86个村(社区)获得奖励资金650万元。
“水质公示”调动了村民参与治水的积极性。过去,于城镇江渭村的河道水质是劣五类,随着村民主动拆除违章猪舍,清理淤塞河道,今年2月,该村河道水质在全县105个村(社区)中排名第三,水质从劣五类改善到三类。今年初以来,江渭村已经连续两次获得治水考核优胜奖,共获得10万元奖励。“接下来,我们将把这些资金继续投入到河道整治中,相信在全体村民的共同努力下,我们的水环境会越来越好!”江渭村党总支书记唐惠平表示。
在强化村民监督治水的同时,各村还通过修订村规民约,进一步发挥群众在治水中的主体作用。据了解,全县105个村(社区)已全部将“水环境整治措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污水按标准排放,以及村民义务投工、出资方式”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新的村规民约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规定每户每年必须义务投工3工以上,或以资代劳,每工以50元计算,每人每月出资2元用于环境保洁等。”北团村村民陈路明告诉记者。
据海盐县“五水共治”办公室综合科科长蔡卫勤介绍,村规民约修订以来,全县村民参与治水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增强,群众的主体意识进一步明确。“广大农户能够自觉做到日常垃圾进桶入箱,用实际行动支持水环境治理。”蔡卫勤表示,目前,海盐县“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得到有效实施,推动着全民参与治水走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