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8月24日至25日,全省公安执法改革与规范化建设座谈会在我市召开。省委常委、省公安厅厅长刘力伟在会上作重要讲话。市委副书记、代市长林健东,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胡海峰出席相关活动。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金志出席会议。
近年来特别是今年初以来,嘉兴市公安机关抢抓机遇,认真贯彻落实省公安厅党委的执法规范化的重要部署以及“法治嘉兴”建设的要求,以公安执法改革为动力,以执法主体能力建设为根本,以完善执法机制为保障,坚持问题导向、民意引领、创新突破,倾力打造执法规范化建设升级版。继去年市公安局被公安部命名为全国市级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平湖市公安局当湖派出所被命名为全国执法示范基层所队之后,今年,海宁市海洲派出所被公安部命名为执法办案场所精细化设置示范点。
刘力伟在讲话中指出,深化公安执法改革,势在必行、意义重大。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基本路径是法治,根本动力是改革。公安机关作为国家重要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力量,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肩负着重要职责、使命,这不仅要提高自身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努力建设法治公安,还要乐见群众用法、支持群众用法,肩负起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引领者、推动者的责任。这些年,全省公安机关在执法规范化道路上一直坚持改革创新不动摇、不停步,从执法功能区改造开始,全面开展执法标准化、流程化、精细化建设,又好又多执法办案体系建设,再到执法办案积分制和执法办案、案件管理、物证管理“三位一体”建设等,都是全省公安执法改革的生动实践。嘉兴公安的“三位一体”建设更是近年来全省公安机关执法改革和规范化建设的一个缩影,其中很多先进经验和做法值得各地借鉴学习。
刘力伟强调,公安执法改革既要惠民又要惠警。法律的真谛在于对人民群众权利的确认和保障。体现人民意志、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利益、增进人民福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目的。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紧紧抓住权力运行这一关键环节,推动全领域改革,确保公安执法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实地观摩了南湖区公安分局执法办案、案件管理、物证管理“三位一体”建设情况,对嘉兴公安执法改革与规范化建设的探索实践予以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