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推进秀洲经济发展政策意见解读②
随着《秀洲区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平稳发展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出台,在确保粮食生产安全、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大金融支农力度、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等方面的一系列政策红利,进一步推动秀洲区都市型现代农业平稳发展、创新发展。
趁着气温略有下降,这几天,洪乐农机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冯学丰正忙着给农用机械作日常保养。今年合作社准备再引进5台捡拾压捆机及其他还田常规设备。
“这个政策导向明确,力度也大,合作社购机的资金压力小了不少。”冯学丰向记者算了一笔账,去年合作社引进了一台13.5万元的捡拾压捆机,如果按照今年的政策,可以补贴80%,自己只要付2.7万元。
扶持力度“加码”缓解资金压力
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是此次《意见》农业经济系列政策的重要内容。《意见》明确:“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奖励补助按秀洲政办发〔2015〕32号文件执行”。
“这个32号文件就是4月出台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政策导向十分明确。”区农经局农业生态能源科相关负责人介绍,32号文件对秸秆能源化收贮补助、农机补贴、村工作奖励补贴、保险补贴等都有明确的扶持标准。
《意见》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政策扶持也有新增内容。《意见》明确,对经区级立项的秸秆收贮中心由镇组织实施的基础设施建设,按投资额给予65%以奖代补资金。“这对构建更加完善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体系,具有积极推动作用。”该负责人表示。
此外,《意见》进一步加大了金融支农力度,尤其是农业贷款贴息补助力度进一步增强。除了区规范化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区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和规模化家庭农场贷款享受市本级贷款贴息补助政策之外,《意见》明确对新通过项目准入的产业项目因基础设施建设等投入,需要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支付利息在10万元(含)以上的,按实际支付利息的50%给予一次性补助。“这一次性补助最高为20万元,已享受上级补助的项目除外,对于缓解新建农业项目资金压力具有积极作用。”区农经局产业科相关负责人说。
政策稳定连续 推进措施落地
“对为粮油生产提供机插机收、统防统治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补助按秀洲农〔2015〕41号文件执行”;“对区规范化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区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贷款实际支付利息在20万元(含)、40万元(含)以上和规模化家庭农场贷款贴息补助按嘉政发〔2014〕57号文件执行”……记者梳理发现,《意见》中按照前期已出台具体文件执行的政策多达8条。
“此次《意见》中的农业经济部分,保持了相关扶持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如对粮食生产扶持政策按《关于抓好2015年粮食产销工作的意见》执行,对新建粮食生产功能示范区建设项目以及提升类粮食生产功能示范区建设项目的补助标准也延续了嘉政发〔2014〕57号文件的规定,政策的连续性有利于推进相关措施的落地。”区农经局粮油站相关负责人特别关注确保粮食生产安全方面的政策。
加快政策整合 明确政策导向
除了保持政策持续性,通过政策整合“加码”扶持力度,明确政策导向,也是此次《意见》农业经济部分的一个特点。
“过去对产业项目扶持的项目多、小、散,重点不够突出,力度也不够大,导向性不明显。”区农经局产业科相关负责人注意到,此次《意见》中,明确对符合现代农业发展方向、主导产业优势明显、发展全产业链且带动作用强,单个项目总投资在200万元(含)以上的农业重大项目,通过竞争性立项,按其直接投资额的30%以内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80万元,“这一政策对项目资金进行了整合,突出重点,加大扶持力度,并进一步注重项目的质量。”
“对于生猪养殖户转产转业的扶持政策既释放了稳定、提高收入的信号,也体现了政策对生猪养殖户转产转业的导向性。”区畜牧兽医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意见》,对生猪养殖户转产转业新发展粮食50亩(含)以上、其他经济作物5亩(含)、生态渔业5亩(含)以上的,分别给予每亩100元、300元、300元的一次性补助,但与乔木经济林补助政策不重叠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