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法无二门”、“法不阿贵,绳不绕曲”、“是法平等,无有高下”……走进海宁市周王庙镇长春村,随处可见刻有这些字的大石头。细看之下会发现,这些字眼全都与“法”有关。原来,这里是我市打造的首个法治文化村落。
为创新法治宣传载体,不断增强百姓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海宁市及周王庙镇普法办创新农村普法形式,结合美丽乡村和“五水共治”建设,将法律元素融入其中,在长春村程家兜建设了长约400米的“法治景观步道”。该“法治景观步道”集法治文化、休闲健身和园林观赏于一体,邀请书法名家将“正身明法”、“法在春常在”等法治术语创作书写并镌刻在15块观赏石上,在村入口处沿公共绿道两边一字排开,让村民在在进出村坊或茶余饭后散步时能够经常性地受到法治文化的熏陶。同时,该村还结合各类法治宣传实践主题制作展示牌,宣传与村民学习工作、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使之成为了村民的法律学习园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