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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洲启动2015年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整治行动
2015年8月12日 08:27 来源: 嘉兴日报 记者 欧林

    昨天,随着《2015年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出台,秀洲区对超限超载车辆的集中专项整治行动正式启动。从8月11日至12月31日,该区将规范车辆装载和运输行为,通过专项整治,基本杜绝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和违法改装现象,建立完善而有效的长效管理机制,保障公路设施完好和道路交通安全。

  货运源头整治是本次专项整治的重点,在前期“三查三纠”的基础上,秀洲区将依法整治各类违法行为,确保源头管控落到实处。

  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者允许无证经营的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以及超载车辆、未经安全检查的车辆出站(场)的,依法责令改正,并处罚款;货源单位未按规定将有关信息及时、准确、真实输入统一的物流信息服务平台的,依法责令其改正并给予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经营许可证。非法经营、影响路域环境的货运场(站)的,结合“五水共治”和“四边三化”整治任务要求予以关停或改造提升。

  货运企业存在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一经查实依法责令停止经营并给予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的驾驶人,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发现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3次以上(含)的货运车辆、驾驶人以及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依法吊销车辆道路运输证或者停止驾驶人营业性运输,同时责令道路运输企业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发现货源单位货运车辆无道路运输证,依法对其警告,并给予罚款;货运车辆车型与行驶证不符,货运企业及个人对车辆擅自加高栏板、加厚钢板、加轴以及装载质量等重要技术参数不符合规范的,依法予以处置,并责令非法改装、拼装车辆所有者恢复车辆原状并依法予以处罚。对达到报废标准的营运车辆,依照规定予以解体,对驾驶上述车辆的驾驶人给予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对于路面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秀洲区将组建的联合执法队伍按照“统一管理、各司其职”的原则,集中力量开展路面整治行动。针对装运煤炭、建材、钢材以及化工原料等重点超限超载车辆要加大监管和处罚力度,一经发现立即责令停止运营,并严格实施卸载,直至违法状态消除。对现场查获的非法改装、拼装车辆,责令当事人整改,不予整改的,采取强制措施,将车辆恢复原貌。查获的报废车辆即时予以收缴,并强制解体。对现场查获的违法装载驾驶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由公安部门罚款记分处理,并由交通运输部门监督卸载。同一运输单位的车辆经多次处罚仍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罚款。

标签:超限 责任编辑: 谢冬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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