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区国税局了解到,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最新修订并发布《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纳税服务投诉管理,提高投诉办理效率。
该办法对照《纳税人权利与义务公告》有关纳税人合法权利的规定,重新明确了侵害纳税人权益投诉的具体内容。同时,还压缩了投诉处理的时限。税务部门收到投诉后要在2个工作日内受理、20个工作日内办结,纳税人需要填写的投诉文书也由原来的五类简化为一张表格,纳税人进行服务投诉将更便捷、更高效,更能得到及时妥善处理。
此外增加了投诉回访条款。为提高纳税服务投诉处理水平,在实际操作中,纳税人如果有投诉意见的,只需要填写《纳税服务投诉事项处理表》就可以提交办理,对于纳税人提出的事实简单清楚不需要调查核实的投诉内容,税务机关即时处理反馈结果,事后由税务机关补填《纳税服务投诉事项处理表》。新办法还规定税务机关必须就投诉处理结果对纳税人进行回访,听取投诉人的意见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