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照龙,男,1961年出生,洪合镇锦福村人,是洪合镇上一位私营企业老板。
今年3月25日晚,一名年近50岁的女性,因家庭矛盾吵架而想不开,晚上独自在洪合镇的租房中,用小刀划伤了自己右手手掌,血流不止。直到其女儿小樱(化名)下班回家,发现她满身血迹倒在地上痛哭时,赶忙报警,因是新租的房屋,加上当时紧张的情绪,小樱一时无法说清楚出租房的具体地点,秀洲区公安分局洪合派出所接到110指令,后120也无法与其取得联系,只知道地点在洪合镇民和路附近,洪合派出所调集巡逻队员全力搜索报警人。小樱扶妈妈走到门口时,整个人都蒙了,也不知道那是什么地方,情况十分紧急,小樱只能在马路上哭喊。此时,许照龙正好在开车回厂里办事途中,经过民和路,发现有一对母女在路边哭喊,一个小姑娘,哭着叫‘救救我妈妈’,情绪很是激动,便停车下来,看到当时那位女性已经全身是血,没有犹豫他立刻让旁边的几名群众合理将前轻生女子抬上了他的车。当许照龙行驶到运路和民和路交叉口时遇到警车,说了一句人已经在我车上了,现在马上送医院!”出警民警悬着的心终于稍稍放下,此时许照龙的这两黑色越野车已经化身救护车,一路飞驰。原本警车准备开道护送,但车速开到100码以上,仍然落后他的越野车二三十米开外,只能紧紧跟随。两车一前一后全速飞驰,许照龙的车从秀洲洪合镇经320国道,一路闯红灯开到桐乡,在濮院镇卫生院就近简单包扎后,又火速前往桐乡市人民医院急诊室进行救治。时候许照龙说“我忘记当时开到几码了,救人要紧,什么也没想。”
因为救人,血迹把的车子都染脏了,但许照龙一直说没关系,说“人的生命才是最重要的。”当晚小樱看到母亲平安无事,欲拿出一点钱作为车费,许照龙则笑着推开了。“举手之劳而已,真的没什么。”今年5月从秀洲区公安分局获悉,这位好心老板许照龙深夜救助轻生女子的行为已经被认定为“见义勇为” ,许照龙也被荣记个人三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