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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安全法治 保护公路安全畅通
2015年6月25日 15:32 来源:秀洲新闻网 通讯员 陆芸 姚永钧

  秀洲新闻网6月24日讯 “轰隆隆、轰隆隆……”在寂静的夜晚,这声音显得分外刺耳。近日的一个晚上,秀洲区公路管理局07省道王江泾超限运输检测站的路政执法人员在07省道上听到一辆厢式货车急驶而来发出声响。

  执法人员目测这辆货车涉嫌超限,当即示意驾驶员停车靠边检查,并要求出示证件,驾驶员极不配合地拿出相关证件,该车已有二起被交警处罚的违法超载的单子,属屡犯。

  执法人员当即引导车辆驶入检测站。经检测,该车超宽0.7米,当时驾驶员拿出200元人民币要求执法人员从轻处罚,被断然拒绝,执法人员耐心地对驾驶员进行《公路法》的宣传教育,大型车辆在公路上行驶须悬挂警示标志和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经过一番批评教育,驾驶员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并接受了处理。随后,在执法人员的指导下,采取了必要的安全措施并悬挂了警示标志。

  治超检测站相关负责人提醒驾驶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有限定标准的公路、公路桥梁上或者公路隧道内行驶,不得使用汽车渡船。超过公路或者公路桥梁限载标准需行驶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并按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运载不可解体的超限物品的,应当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时速行驶,并悬挂棉线标志。”《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行驶。超过汽车渡船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使用汽车渡船。”的规定,希望大家遵守。

    目前,嘉兴市公路系统正在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要以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为主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完善各项预防措施,强化“红线”意识,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纠正违法违规超限运输行为,保护公路安全畅通。

标签:部门 责任编辑:谢冬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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