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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015年6月17日 08:43 来源:嘉兴日报 记者 丁 辉 通讯员 冯丁希

  本报讯 近日,《关于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简称《指导意见》)出炉,这标志着我市安全生产的“路线图”已经绘就。

  根据《指导意见》,我市将把强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牛鼻子”来抓,不断厘清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主要内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推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是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最直接最有效的举措和手段。”市安监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近年来,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但安全生产基础薄弱、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防范和监督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安全投入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教育培训不认真等。

  针对这些问题,《指导意见》中明确,各地各部门要始终抓住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推动企业严格遵守和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实现由“政府抓安全”向“企业管安全”转变。

  “企业管安全”,路径何在?《指导意见》称,下一步,我市企业要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公司制企业董事长、党组织书记、总经理落实“党政同责”,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此外,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车间负责人、班组长到所有从业人员,要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并与奖惩制度挂钩。

  为落实“企业管安全”这一目标,《指导意见》明确,企业应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落实全员培训,重点抓好新员工和调换工种的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企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企业要管好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投入必不可少。”市安监局有关负责人说,根据计划,接下来,我市将要求各企业保证安全生产的投入,特别是安全生产风险较高的企业,更要安排安全生产资金,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同时,我市还将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和诚信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工矿商贸、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行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同时,督促企业抓好安全标准化成果运用,保持规上企业达标率在90%以上,500万元以上规下企业达标率在30%以上。对纳入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要下调或取消安全生产标准化和诚信等级,对纳入“黑名单”的企业,要依法依规停产整顿或取缔关闭。

  此外,我市还将大力推广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按照推进全省基层社会治理“一张网”建设要求,把基层安全生产相关事务纳入网格化管理服务工作格局,充分发挥网格功能,强化网格责任,开展好安全宣传教育、隐患排查等活动,确保安全监管不留盲区、隐患排查不留死角。

标签:安全 责任编辑:林越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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