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近日,市环保局公布《2014年嘉兴市环境状况公报》。
公报显示,2014年,我市深入实施“生态立市”战略,举全市之力推进“五水共治”工作,积极推动大气污染治理,扎实推进转型升级,重拳开展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全面实施污染减排,严格环境执法监管,不断加强环保基础能力建设,全市水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高。
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2014年全市67个市控以上监测断面中,Ⅲ类、Ⅳ类、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分别为1个、20个、30个和16个,各占1.5%、29.8%、44.8%和23.9%。
与2013年相比,Ⅲ类上升了1.5个百分点,Ⅳ类上升了5.9个百分点,Ⅴ类上升了4.5个百分点,劣Ⅴ类下降了11.9个百分点。
主要污染物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平均浓度同比分别下降了0.2%、10.8%、24.9%;饮用水源地水质改善率为44.2%,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全市跨行政区域交接断面年度考核结果达到优秀。
市区优良天数比例为70.3%
公报显示,嘉兴市区和下辖五县(市)的大气功能区均属二类区,按要求开展了环境空气自动监测。不过,2014年嘉兴市区和各县(市)环境空气质量均未能达到二类区标准。
其中,嘉兴市区超标指标有细颗粒物(PM2.5)、臭氧(O3)、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二氧化氮(NO2),日均值超标率分别为19.2%、14.6%、7.4%、4.9%。细颗粒物(PM2.5)的年均浓度为0.057毫克/立方米,同比降低16.2%。全年监测有效天数为360天,其中优级天数为39天,良级天数为214天,优良天数比例为70.3%,同比提升11.4个百分点。
各城市降尘年均值均有所下降
2014年嘉兴市功能区昼间、夜间和昼夜噪声综合超标率分别为19.8%、24.8%和22.3%,各功能区昼间、夜间噪声均有超标。
全市降尘年均值范围为2.83~7.48吨/平方公里·月,均未超过省控标准(8.0吨/平方公里·月),其中海盐县最低,嘉善县最高。全市平均值为4.73吨/平方公里·月,同比(5.25吨/平方公里·月)下降9.9%。
各城市中嘉兴市区、嘉善县月均降尘量出现超标现象,全市平均超标率为5.21%。与2013年相比,各城市降尘年均值均有所下降。
电磁辐射处于安全范围内
公报显示,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519.76万吨,危险废物产生量13.57万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为499.05万吨(其中: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0.04万吨),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量4.70万吨(其中: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0.00468万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量0.17万吨,危险废物贮存量0.94万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量20.63万吨(其中:处置往年贮存量0.04万吨),危险废物处置量9.19万吨(其中:处置往年贮存量1.26万吨)。我市医疗废物处置率达100%。全市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为82.48万吨,无害化处置量为82.48万吨,达到100%无害化处置。
2014年,全市共有放射性同位素应用单位97家,射线装置应用单位共计195家,金属熔炼企业145家。据省辐射站和嘉兴市环境监测站监测,我市电离辐射本底水平未见异常。
另外,根据省辐射站对我市电磁辐射环境的监测,结果表明我市电磁辐射环境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要求。公众照射水平处于安全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