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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为非婚生子女撑起“保护伞”
2015年6月3日 08:53 来源: 嘉兴日报 记者 祁晨婷 通讯员 王 玲

  本报讯 现实生活中,由于父母之间存在矛盾纠纷,非婚生子女在成长中往往遭受不小的伤害。然而从法律层面上来看,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近日,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法院调解工作室的调解员老胡通过努力,不仅解决了王某与吴某之间的矛盾,也为两人的非婚生子女浩浩(化名)争取到了应有的权利。

  浩浩的母亲王某在与前男友吴某分手后与李某结婚。然而随着浩浩渐渐长大,亲戚朋友都认为浩浩与李某“长得不像”。经过亲子鉴定,王某承认自己结婚后才发现怀上了前男友吴某的孩子,为了家庭自己选择了隐瞒。最终,王某与李某在浩浩两岁时离婚,根据协议,浩浩由母亲王某自行抚养,双方无其他争议。

  离婚后,王某一个人带着浩浩,觉得生活越来越吃力。无奈之下,王某找到了浩浩的亲生父亲吴某。吴某一家虽然并未否认浩浩的身世,但对于孩子的抚养问题,双方却一直未能达成一致。

  为了尽快解决浩浩的抚养问题,王某找到了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法院调解工作室的调解员老胡。次日,王某与吴某一起来到调解室,要求调解。“在这起纠纷中,孩子是无辜的,你们作为孩子的父母,则必须对孩子负责任。”老胡表示,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王某和吴某应本着对孩子造成最小的伤害为方向来处理问题。

  听了调解员的解释,吴某最初不愿说出真实想法,一直采取回避的态度。在单独调解中,吴某终于向老胡说出了心里话。原来,吴某正与现女友谈婚论嫁,如果现在将浩浩带回家中,对自己的婚姻会造成影响。但同时吴某也表示,自己愿意承担应尽的义务,之前之所以不能与王某协商解决浩浩的抚养问题,是担心王某以孩子作为借口与自己纠缠不清。

  了解了吴某的顾虑后,调解员将这一想法转述给王某,并进行调解。王某表示,自己对吴某已经没有感情,也不会再以孩子为借口与之纠缠,只要吴某能够补上之前的抚养费和日后的相关费用,自己也保证不会再与吴某有任何纠葛。

  在老胡的努力下,双方各退一步,吴某补足王某离婚至今孩子每月的抚养费,并自即日起,每月15日前支付浩浩生活费600元,另承担50%的教育费、医疗费,直到浩浩能够独立生活为止。

标签:调解 责任编辑: 顾丽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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