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秀洲首页 > 新闻中心 > 聚焦秀洲
全域河长制让秀洲早日回归河清水绿
2015年6月1日 07:26 来源: 嘉兴日报 记者 欧 林 通讯员 向晓莉

 

  本报讯“良三村二里桥港:河道整体情况较好,请督促保洁人员注意两岸枯枝及白色垃圾的清理;锦福村锦堂浜:桥西存在一艘沉船;泰石桥村观音堂浜:水面有少量漂浮物,岸边有少量垃圾……”日前,洪合镇治水办的王金伟来到办公室,照例打开电脑及时了解该镇每条河道的巡查和整改信息,这些信息均由每条河的“河长”在巡查河道后记录下来。

  “让每条河道拥有‘河长’,实现守水有责”,始于秀洲区2012年开始实行“河长制”管理制度。“河长制”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集中考核”的方式,将管理责任落实到各级“河长”,以“清三河”、治源头、促转型、强监管、防反弹、保长远,强化动态管理,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促进全区水质的持续改善。目前秀洲各级“河长”达到895名,其中区级“河长”32名,镇(街道)级“河长”179名,村级“河长”684名,秀洲区已实现全域河道“河长制”全覆盖。

  “河长”的职责是什么?根据《秀洲区河道推行“河长制”管理的实施方案》的规定,区、镇、村三级河道的“河长”是所联系和包干河道污染治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属地治理工作责任主体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推动开展河道保洁、排污口封堵、河道疏浚、生态修复、水质改善等综合治理的各项工作。各级“河长”单位要协助“河长”履行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各级“执行河长”则具体负责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2015年秀洲区对“河长”和“河长”单位工作职责又进行了完善,把区、镇两级“河长”的履职情况列入年度述职内容,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实行区级“河长”半月一督查,镇级“河长”一周一检查,村级“河长”三天一巡查等制度。专门印制统一的巡查记录本,巡河要有记录、有照片,对发现的问题要有交办,对之前交办的事项要有检查,对近期水质情况要有分析,并提出对应的整改措施。今年初以来,各级“河长”、“河长”单位巡河12100余人次,督促整改各类问题9200余个,帮助协商解决问题3220余个。

  如何确保“河长”的责任落实到位?为此,秀洲设立了区级曝光台,实行半月一曝光,一季一视频,对工作不力、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给予约谈和全区通报,对各级“河长”工作不负责任、弄虚作假、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执行不力、工作效率低下,出现反弹和重大污染事故的、考核不合格,造成社会影响的等后果的,按照秀洲区纪委监察局《关于推进“五水共治”等重点工作效能问责实施办法》进行问责,并作为对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如今秀洲的每条河道都活跃着各级“河长”的身影。王江泾镇以“河长”为节点,对各自然区域内的每条河道实现网格化管理。油车港100多名镇村干部变身河道的“终身保姆”,让每一条河道实现从治理到长效保洁的全覆盖,洪合镇今年对辖区内所有河道全面落实镇、村两级“河长”,实行“首遇责任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全程跟踪,直到问题完全解决……

  全域“河长制”深入实施同时,秀洲区还创新工作方式,推出了“法制河长”和“企业河长”。据悉,目前秀洲区对主要河道配备了一支由346名政法干部组成的“法制副河(道)长”队伍。“法制副河(道)长”对可能影响、干扰“清三河”活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分析研判,主动采取措施应对处理,积极化解矛盾纠纷。王店镇的18位女企业家组成“企业治水联盟”,相互监督,共同履行“企业河长”的社会责任。

 

标签:河长制 责任编辑: 顾丽青

秀洲新闻网

看秀洲微信

分享到:

秀洲区新闻网络信息中心 - copyright © 2009版权所有

举报电话:0573-82721592

举报邮箱:xzwxb@xiuzhou.gov.cn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法律声明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平台支持  浙ICP备09103386号-1  浙新办[2009]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