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兴市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嘉政发[2008]55号)和《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嘉政发[2014]75号)以及2015年度《秀洲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和《秀洲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的文件精神,决定开始受理2015年度嘉兴市秀洲区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申请。
受理时间为:2015年5月27日至2015年6月26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受理地点:各街道办事处和镇政府。需要申请的家庭在公布的受理期限内,持相关资料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特此公告。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