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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洲法院试行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
2015年5月20日 08:45 来源: 嘉兴日报 记者 祁晨婷 通讯员 秀舟

    负责送达相关法律文书、采取财产保全……对于王江泾法庭年轻法官徐君璐来说,试行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后,她从助理审判员变成了法官助理,所负责的工作也产生了变化。

  不仅是徐君璐,秀洲法院王江泾法庭内2名主审法官、6名审判辅助人员的角色和责任都在这次以审判权改革为核心的改革中发生着变化。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改革试点庭室,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带来哪些变化?记者对王江泾法庭的几名法官和审判辅助人员进行了采访。

  法官助理:

  适应新角色 争取做到最好

  法官助理是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中出现的新角色。在秀洲法院出台的《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王江泾人民法庭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中,对法官助理的工作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法官助理要负责送达相关法律文书、诉讼保全、必要的调查取证以及组织当事人进行庭前证据交换、质证等工作。对适合先行调解的民商事纠纷,经主审法官指定,可由法官助理联合驻庭专职人民调解员共同主持庭前调解。除此之外,还有协助庭长做好审判管理工作等审判辅助性工作。

  调解是助理法官日常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担任法官助理以来,徐君璐的调解案例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43%,这对于一名年轻的法官助理来说是一项不小的挑战。最近徐君璐刚刚完成了一起加工合同纠纷的调解工作,接到当事人的起诉材料后,徐君璐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了3次调解,反复为双方斟酌利弊。在她的努力下,案件最终在开庭前调解结案。

  主审法官:

  琐事少了 压力和责任更大

  王江泾法庭庭长吴斌,有着丰富的基层法庭办案经验。此次改革中,他与副庭长一起成为了庭室内仅有的两名“主审法官”。

  “庭前繁琐的事务被助理分担,感觉轻松不少。”吴斌表示,诸如送达、法律文书的撰写、保全等等,均由审判辅助人员完成,这为自己结余下不少时间,也让自己将精力更加集中于开庭,专注于审判。“现在可以说是把有限的精力投入到了审判中,有助于提升办案质量,真正为老百姓排忧解难。”吴斌说道。

  从繁琐的事务中抽身,并不意味着压力的减少。2014年一年,吴斌共办结各类民商事案件249件,吴斌表示,今年这一数字肯定还会上升。“案件的审理过程像流水线一样,随着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推进和审判权运行机制的改革,案件数量会不断上升。而改革后真正能够办案的法官数量减少,压力不能说不大。”吴斌表示,根据两名主审法官的专业特点,分配两名主审法官侧重办理民事案件和商事案件。

  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中还有一项备受关注的重点,就是法官独立签发裁判文书。“使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是提高案件审判质量与效率的要求,这个责任很重大!”吴斌说道。

标签:改革 责任编辑: 谢冬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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