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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城市发展画出民生底线
2015年3月10日 09:00 来源: 嘉兴日报 本报评论记者 汪 莹

  下月起,新编制的《嘉兴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将正式实施。根据新规,今后住宅楼的日照时间、停车位设置、建筑物间距等与我们居住质量息息相关的内容都将有明确规范。其中,旧城区改建或者新建高层住宅之间,大寒日要保证两小时的日照时间;而新城区的新建住房之间和周边建筑的日照时间均要达到3小时。

  在城市规划管理中为“阳光权”画出明确的底线,此举凸显了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体现了制度设计的民生善意,值得点赞。

  “阳光权”又称“采光权”,《物权法》第89条规定:“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可见,“阳光权”和公民的私有财产一样,是受法律保护的权利,嘉兴做出这样的规定也是依法办事。但是,现实生活中,随着城市极度膨胀、建设用地紧张,不少地方的中心城区常常可以看到“楼挨楼,窗抵窗,楼距只剩一线天”的景象。旧楼采光看新楼“脸色”,低层住宅被高层遮挡阳光,由此引发的“阳光权”纠纷层出不穷。

  万物生长离不开“一米阳光”。房屋日照不足给居民带来的影响,不仅仅是采光权被侵犯,更有健康的危害。由此可见,保护居民的“阳光权”就是守住城市发展的民生底线。之所以在个别地方底线屡屡遭践踏,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在城市设计者和管理者心中,功业政绩压倒了民生诉求,速度效率挤占了公民利益,急功近利的发展观如同雾霾让“阳光权”难见天日。

  在这个意义上,新编制的《嘉兴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对新建房屋的日照时间给出明确规定,一方面画出了建设不可逾越的红线,使任何商业利益和政绩企图都不能任性;另一方面,也体现了一种和谐的发展观——回应民生诉求和百姓需求,让制度有人性、发展有温度。这从新规的各项细则中可见一斑。比如,新城区停车位配地指标平均上调约25%,兴建多层或高层建筑须退让城市主干河道沿河绿化带5至10米距离,等等。

  民之疾苦,国之要事。或许,我们无法扭转城市日渐拥挤的趋势,但至少要把百姓对美好生活的愿望放在首位,竭尽全力把民生底线兜住兜牢。如此谋发展、做规划,才能进退得宜,让“两美”嘉兴不唯先进、不唯速度,更能永续和谐、持续美好。这就是嘉兴城市规划管理技术新规给我们的启示。

标签:发展 责任编辑: 林越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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