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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蝉联“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
2015年3月2日 09:53 来源: 嘉兴日报 记者 耿俪洳

  本报讯 北京传来捷报。2月28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暨学雷锋志愿者服务大会上,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评选结果揭晓。经全市上下共同努力,嘉兴顺利通过复查测评,蝉联“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市委书记鲁俊赴京参加会议接受表彰,并和代表们一起受到习近平总书记的接见。

  全国文明城市,是指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的发展阶段,坚持科学发展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社会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就,市民整体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较高的城市。此次评选全国共有34个城市(区)入选,其中地级市为22个。

  从2001年启动创建工作,到2011年首次获得荣誉,再到此次成功蝉联,嘉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走过了艰难历程。十多年来,市委、市政府和全市人民怀揣追求文明的执着理念,以十年磨一剑的决心和十年如一日的韧劲,让城市文明的进程和城市发展的脉搏共同跳动,让城市的现代化与人的现代化紧密相伴。

  2011年12月,嘉兴首次获得“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也随即启动,《嘉兴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三年规划(2012—2014年)》制定出台。全市上下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为推动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打造城市形象的良好载体、提升市民素质的重要途径和造福百姓群众的具体实事来办,用更加宽广的视野、更加丰富的内涵、更加扎实的举措和更加长效的机制来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在3年多的创建成果巩固和创建工作深化中,我市以“红船精神”为引领,始终坚持牌子到手、班子不散、工作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毫不松懈地把创建工作抓紧抓实抓好,着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有力地推动了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的协调发展。

  在推进文明创建中,市委、市政府与市本级3区82个创建责任单位签订责任书,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市四套班子领导一对一联系市区街道,对街道创建工作进行督查、跟踪,定期协调解决各类难点问题。针对创建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我市积极创新载体推动解决。2012年重点实施市容市貌整序等六大专项行动,2013年重点实施“三小车”治理等十三项创建巩固提升工程,2014年重点实施“市民素质提升”和“城市形象提升”两大工程,分别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普及等“八大行动”和市政设施管护等“八大行动”。同时,一系列常态化、长效化创建工作机制建立,一大批大力度、全覆盖创建宣传报道推出。

  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我市始终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大力开展宣传阐释,深化主题实践,打造宣教品牌,着力建设“两美”嘉兴。坚持以研究阐释、宣传引导、实施养成作为基本内容,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工作,筑牢共同思想基础,凝聚强大精神力量。同时,我市以社会征信体系建设为载体,大力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在全社会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环境。志愿服务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志愿服务活动向经常化、制度化、常态化迈进。“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文明旅游素质提升行动、“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美丽乡村建设、网络文明传播、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等方面也取得显著成效。

  在优化城市环境中,我市着力深化党风政风建设,打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着力深化平安建设,打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着力深化民生服务,打造健康生态的宜居环境。

  成绩见证着付出。在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程度指数测评中,嘉兴在全国的排名从2012年的第20名上升到2013年的第10名,在全省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中连续两年名列第一。

  荣誉意味着担当。作为反映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是一个持续探索实践、持续深化提升的过程。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文明之城——嘉兴还将继续努力。

标签:文明 责任编辑: 林越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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