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记者从市科技局获悉,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做大做强我市高新技术产业群,推进产业集聚发展和各产业园区转型提升,《嘉兴市市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出台。这也意味着我市将逐步推出一批市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据了解,申报市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需具备两项基本条件。其一是,园区应设在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省级经济开发区与工业园区、市镇工业园区及其所属城市、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工业建设用地范围内,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区域总体规划、生态功能区规划的规定。其二是,园区应是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发展的重要基地,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的主要功能区和孵化器,高新技术向传统产业扩散的辐射源,各类园区转型提升的示范区,创新驱动的引领和带动区。
“实际上,在此次市级认定管理办法出台前,国家和省级层面已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市科技局高新技术产业化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截至目前,我市已有3家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别是嘉兴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海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和秀洲光伏高新区。目前,秀洲光伏高新区正积极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另有嘉兴科技城、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海盐核电关联产业园区、桐乡玻纤新材料产业园区有意愿申报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国家或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申报有着严格的条件限制和较高的标准要求,对于我市一些产业园区来讲存在着一定的难度。市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的出台,将为他们搭建起一个既可供成长也可供发展的平台。”该负责人表示。市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的出台一方面可以为我市申报省级乃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储备一部分有潜力、有实力的后续资源,也将鼓励我市一些产业园区主动积极往高新技术产业转型提升,从而达到打造高新技术产业群,推进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发展的目的。
据介绍,市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认定还需具备一些具体条件。首先是发展目标和产业布局要科学合理,有明确的区域范围、一定的高新技术产业基础、良好的投资环境和切实的环境保护措施,完善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和统计指标体系,配有相应的人员和机构。园区内要有较完善的工业设计、科技企业孵化器、创新中心等创新服务平台,以及技术推广转化、检测、知识产权、科技创业投融资等科技创业创新服务体系,科技成果交易活跃、市场化促进成果产业化成效明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结合的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基本建成,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较高。同时,园区还需符合企业综合效益好、土地利用率高、环境质量指标处于全市领先水平等相关条件。
在具体数据指标上,申报市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还需园区技工贸总收入100亿元以上,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40%以上,高新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占技工贸总收入的10%以上,从事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的企业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比重达到40%以上。园区内还需集聚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科技型企业、总部企业等,经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不少于8家。在科技创新能力上,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认定还需拥有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研发中心、工程中心不少于15家,区内研发经费占生产总值的比例、研发人员占从业人员的比例、每万名从业人员发明专利拥有量高于全市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