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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成全省唯一开展试点的地级市
2015年2月7日 18:48 来源: 嘉兴日报 记者 符 静

  据悉,去年6月,国家发改委等11个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在符合条件的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地级市、县级市、建制镇等不同层面选择试点地区。我市积极争取,成功列入。

  按照《方案》,试点主要内容包括: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建立行政管理创新和行政成本降低的新型管理模式,综合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等。

  从目前公布的文件来看,嘉兴试点要达到的总体目标是:到2017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2%,到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5%。新型城镇化的制度体系更加完善、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成为全国城乡统筹发展的示范区和新型城镇化的样板区。

  具体而言,嘉兴试点主要有五大任务,在完善城乡一体化发展机制方面,嘉兴将建立完善的农村产权及其市场交易体系,深化城乡户籍制度改革,构建城乡一体的基础设施网和社会保障网等;社会治理方面,将探索提升政府服务效能、要素配置市场化改革、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创新型城市建设方面,任务是深化推进“省校合作”模式、区域创新平台扩容提质、强化要素支撑等。

  我市之所以能列入国家试点,市发改委副主任杨克建表示,这与我市经济基础扎实、区域发展均衡、城乡差距较小、改革经验丰富密不可分。2013年,我市人均生产总值按户籍人口计算接近1.5万美元,按常住人口计算已超过1万美元;统筹城乡发展整体水平2014年已跃居全省首位;省内率先开展统筹城乡发展综合配套改革,启动实施以优化土地使用制度为核心的“十改联动”,全面推行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等。与此同时,由于发展起步早、改革进程快,我市也遇到一些其他地区尚未碰到或不够突出的体制机制障碍,亟须破解。为此,国家和省里给予我市先行先试的机会。

  当前,我市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的工作进展情况如何?记者昨天从市发改委了解到,市委、市政府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1月8日,市委专门召开了嘉兴市“多规合一”暨新型城镇化试点会议。按照国家11个部委批复的文件精神,我市已成立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近期正在编制《嘉兴市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方案(2015—2017)》和2015年度工作要点,进一步梳理“试什么、怎么试”等。待相关政策文件完善出台后,我市将着力抓好工作落实,完善推进机制,使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成为我市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提升发展质量新的动力源泉。

  本报讯2月4日,《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公布,江苏、安徽两省和宁波等62个城市(镇)被列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嘉兴作为全省唯一开展试点的地级市列入其中。《方案》明确了试点的主要内容,还披露了各试点地区的试点工作方案要点。

  

标签:试点 责任编辑: 林越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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