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关于加强无证无照餐饮经营整治和监管的建议
案由概况:近年来,随着嘉兴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推进,各城市小区楼盘建设不断涌现、居民不断集聚,由此小区周边的餐饮服务业迅猛发展,这在一定程度上方便了居民生活需求,但是部分小区路段店面达不到餐饮经营所需的基本条件,而由于有市场需求导致无证无照餐饮经营较多,这些无证无照餐饮店离居民小区又近,有些甚至是楼下店面餐饮楼上居民住人,存在严重的油烟扰民问题,据有关区域统计推算,城市小区周边无证无照餐饮店占总数的40%以上。居民对此反映强烈,各类举报投诉、热线电话不断,已成为影响城市文明卫生、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建议:1.要加强职责明确和工作协调。明确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查处和监管工作牵头部门,以及各涉及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加强相互沟通协调,创新城市管理,共同做好工作。2.要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对不适合开设餐饮店的区域或路段在全市范围内予以公告,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避免单位或个人先投入后又不能办理相关许可,造成无证经营的事实。3.要集中整治取缔一批。对开发建设配套设施较完善的城市社区范围内经整改也符合不了开设条件的无证经营餐饮店,要有牵头部门组织食品药监、环保、工商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联合执法,坚决依法予以取缔。4.要集中整改监管一批。对开发建设配套设施尚不完备区域内的无证经营餐饮店,加强日常监管、督查和整改,减少环境影响,营造放心饮食环境。5.要集中引导转移一批。对小区周边配套设施建设逐步完善的,积极引导经营户及时转移至符合开设餐饮店的区域或路段。
办理情况:我区无证经营餐饮服务单位众多,2012年底经摸底调查,全区共有无证餐饮单位331家,其中无排污许可证的49家,无房产证明或在非商业用房内开店的121家,学校食堂7家,不符合餐饮许可条件的154家。2012年嘉兴市秀洲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秀洲区开展无证经营餐饮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秀洲政办发〔2012〕123号),要求各镇、街道、各职能部门要按照“政府负总责,部门各负其责”的原则,在区食安办的组织协调下,采取疏堵结合、分类整治等措施,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餐饮单位,督促指导限期整改;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餐饮单位,动员其“关、停、并、转”;对拒不整改不愿办证的餐饮单位,坚决予以取缔。按照文件职责分工,无排污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单位由区环保局牵头整治,无房产证明或在非商业用房内开设的餐饮服务单位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整治,无证学校食堂由区教育文化体育局牵头整治,不符合餐饮服务许可条件的餐饮单位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整治。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方案》要求,自2012年12月至2013年6月份,分全面检查、集中整治和总结经验三个阶段扎实开展无证经营餐饮服务专项整治工作。期间区政府办多次召开专题会、推进会,研究布置专项整治工作。我局采取“划区包片,责任到人”的办法,抽调区食品药监局及各相关部门执法人员、镇(街道)食品安全联络员分成三个专项整治组,对由我局负责牵头整治的不符合标准要求的154家餐饮单位进行全面整治。全局共出动执法人员600余人次,检查走访无证餐饮单位300余户次,经整治核发许可证65家,关停39家,立案查处无证餐饮单位7起,罚款30余万元,还有50家单位由于环保前置及非商业用房原因无法办证。嘉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秀洲分局在全区范围内多次组织开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活动,不断加大对无照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有力的保护了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力的促进了全区个体私营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2013年,共检查经营户3953家,发现无照经营户869家,发放整改通知书486份,引导办照“无转有”766家,立案查处204家,罚没金额172.5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