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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非法集资 秀洲积极提升百姓合理投资意识
2015年1月14日 08:42 来源: 嘉兴日报 记者 丁珩 通讯员 沈佳红

    常见的非法金融活动有哪些?如何识别具有合法资质的金融机构?为倡导市民理性投资,抵制高息诱惑,防范金融诈骗,近日,秀洲区金融办联合区委宣传部共同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并与有关镇、街道在大润发超市、江南摩尔等人流密集的场所,向广大群众发放《金融诈骗防范手册》,在商务楼宇张贴防范非法集资的宣传海报,在村、社区悬挂横幅,通过电子显示屏宣传非法集资的危害,提高群众对各类型非法集资的了解,增强防范金融诈骗的能力,引导广大群众选择正规渠道进行理财和投资。

  远离非法金融机构

  近年来,国内各类金融诈骗事件多发,犯罪分子通过各种形式进行非法集资活动、非法现货交易、非法证券理财等,导致人民群众财产损失。记者从区公安部门了解到,2014年利用信用卡透支等金融诈骗案件共5起,涉及金额10余万元。

  据了解,实施金融诈骗的主体一般是没有取得金融业务许可资质的所谓的投资管理公司、财富管理公司、融资咨询服务公司等,从事着通过有限合伙投资公司、担保公司、P2P平台进行非法集资,现货白银、现货商品市场等非法现货交易,非法证券理财等非法金融活动,还通过短信、传单、邮件以及QQ群等渠道,违规散播投资理财等融资性信息。

  “在受骗群体中,中老年人是损失高发人群,一些打着所谓项目投资、生态旅游、保健、健康投资等旗号进行的非法活动,利用了老年人相关知识不足、风险识别能力差、容易轻信他人的弱点进行敛财,极易造成老年群体合法权益损害。”区金融办相关负责人建议广大市民,对各种高利投资理财项目要多一分警惕。

  识别合法投资机构有诀窍

  事实上,目前经过监管部门批准,可吸收公众存款的只有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而具备发放贷款资质的除了银行,也只有经过了省金融办批准的小贷公司。其他从事吸收公众存款和发放贷款的机构均为非法金融机构。

  “也就是说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必须是经过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成立的具有合法资质的主体。”该负责人提醒说,银行需具备银监会的批文,证券机构需有证监会的批准,保险公司需经保监会批准,小贷公司必须有省金融办的批文,融资性担保公司必须有省经信委的批文,典当行必须有省商务厅的批文,只有确认了其合法资质,才可从事相关业务。

标签:投资 责任编辑: 谢冬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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