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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洲推进安全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
2015年1月7日 08:36 来源:嘉兴日报 记者 欧林

    昨天,秀洲区委、区政府出台了《关于秀洲区火灾等安全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结合“三改一拆”、产业转型升级等中心工作,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工作,实现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基本适应,2015年2月底前建立火灾等安全事故防控综合体系,实现消防安全长治久安。

  此次建立的安全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包括了消防安全领导体制、主体责任体系、监管体系、责任追究体系、宣传教育培训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意见》提出,按照“全覆盖、无盲区”的要求,2015年1月10日前,各镇、街道、秀洲新区、秀洲工业园区与村(社区)及各类“个、微、小”主体,部门、行业、系统与所属企业逐一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负责、谁出租谁发包谁负责、谁经营谁承包谁负责、谁作业谁负责、谁生产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谁让挂靠谁负责”的原则,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各类投资主体、产权单位、出租与承租主体、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施工单位、主办单位等各类主体的消防安全责任。

  监管是确保安全的有效手段。此次秀洲区将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位”的要求,进一步健全网格化监管运行机制,明确网格管理各类人员的职责和考核奖惩办法,对网格内的“个、微、小”场所实施常态、综合、动态管理,分级督促整改火灾隐患。2015年1月底前,全面运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基础工作信息化、网格排查常态化、隐患督改流程化。2015年2月底前,打通日常工作体系和消防安全监管体系关节,落实每个部门、每名基层公务员“分管一个行业、联系一个地方、确保一方安全”的责任。

  建立“可执行、可监督、可检查、可问责”的责任追究体系,是构筑消防安全综合体系的前提。为此,秀洲区将出台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办法,建立函告、约谈、督查、问责等制度,倒逼监管责任、主体责任落地。各镇、街道、秀洲新区、秀洲工业园区与村(社区)签订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消防工作目标和具体任务,实现事前明责。对不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职责或消防工作任务推进不力的,进行约谈、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实施事中问责。对每起亡人火灾和生产经营性场所火灾,及时查明原因,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行政和法律责任,实施事后追责。

  与此同时,秀洲区在建立“零容忍”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中,将全面排查所属区域内各类企业、场所的消防安全状况,按照隐患程度逐一登记造册。针对产业类别、建筑结构和隐患特点,分类制定具体可操作的消防安全整治技术标准,开展消防安全技术改造。加强出租房用途管制,严控生产用房、居住用房变更使用性质,及时更换(改造)套管保护老旧电气线路,安装电气保护装置,推动各类劳动密集型企业、居住出租房增设独立的疏散逃生通道和消防设施、器材,强化产业空间布局,将设立在居住区的“个、微、小”场所搬到具备安全条件的工业园区(功能区)、标准厂房。推进消防站、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全面结合产业转型升级、“三改一拆”、“打非治违”等工作,彻底整治历史遗留隐患,推进布局不合理、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工业园区(功能区)改造与搬迁。

标签:安全 责任编辑:谢冬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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