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记者从市科技局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及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农业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我市制定出台《嘉兴市本级现代种业发展项目与经费管理办法(试行)》,设立现代种业发展专项资金,着力提升我市种子产业自主创新和市场竞争能力。
据了解,此次设立的现代种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为每年300万元,由市级科技发展资金150万元和市级农业发展资金150万元组成。专项资金扶持突出自主创新、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扶优扶强等四大原则。补助对象涉及市本级三类主体,一为市本级具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从事种子种苗与地方特色种质资源保护利用的企事业单位;一为具有科技创新能力的市本级育种科研单位;一为由种业企业、科研单位或社会资本共同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实行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的种业产业发展与服务平台。
“此次设立的专项资金补助范围包括优势良种选育,种业基地建设,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品牌建设和市场推广及创新成果奖励五个方面。”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其中,种业企业在全国范围内建设具有独特优势和稀缺资源性的繁种基地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选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并通过国家级审定的新品种(品系)和被列入浙江省主导品种的新品种(品系)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
在种业项目补助方式上则分为分期拨款、事后补助两种。研发类项目采取分期拨款方式,项目立项后预拨补助资金总额的50%,剩余50%部分资金待项目验收合格后再予拨付;其他类项目采取事后补助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拨付。其中,研发类种业项目包括新品种培育、引进、驯化等,市财政经费按不高于该项目研发投入的30%予以补助,补助最高额不超过50万元。其他类种业项目包括基础建设、品牌建设和市场推广等,市财政经费根据项目投资额度予以相应补助,投资额达到100万元、200万元和300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和3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据介绍,为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我市还特别建立起种业项目经费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研究确定种业项目年度经费安排计划和各项目资金安排比重、安排标准、补助方式以及下年度种业项目经费支持的重点与方向等。在专项资金管理上,我市将坚持科学评审、优化配置、专款专用、讲究效益原则,建立与项目申请、项目评审、项目实施、项目验收、追踪问效相适应的项目经费使用管理模式。与此同时,项目实施报告、过程监督检查、第三方评价机构绩效考评与追踪问效、信息公开等相关制度同步完善,确保现代种业发展专项资金得到切实使用并取得预期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