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高照街道新居民事务所接到有关新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通知,12月30日之前,持有有效的《浙江省居住证》,户籍地未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新居民及其未成年子女可在居住地参加201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了。
据了解,高照街道新居民事务所及时开展部署,首先做好与街道社保部门关于新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衔接和联动工作,确认参保要求、参保方法和所需材料、缴费标准等。与此同时,组织窗口工作人员和专职协管员学习相关知识,配合街道社保部门做好新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宣传及相关政策的咨询和解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