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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科技企业和科技研发中心开始申报
2014年12月18日 08:34 来源: 嘉兴日报 记者 欧林 通讯员 汪一峰

秀洲有意向的企业可向区科技局申请


    昨天,记者从区科技局获悉,2014年浙江省农业科技企业和科技研发中心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秀洲有意向的农业企业在填写申请表后,可带相关材料前往区科技局办理申请业务,申请截止时间是2015年1月15日。

  申请省农业科技企业和科技研发中心需要什么条件呢?区科技局相关负责人说,申报省农业科技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从事生产经营一年以上,以农业产品生产为主营业务,有相应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设施,健全的管理制度;大专以上学历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15%以上;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其中农业科技产品销售收入与技术性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50%以上;企业上年度用于农业科技研究开发的经费占企业总销售收入的2%以上,主持承担县(市、区)以上科技计划项目1项以上;环保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如果企业属国家级、省级农业龙头企业或省农业科技企业,年销售额1000万元以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对农业产业或区域经济发展有较强的带动性,组建的农业科技研发中心有大专以上学历专职技术人员20人以上,拥有研究开发必备的仪器设备和固定试验场所,上年度技术开发经费占企业销售收入的3%以上,有较好的科技研发基础,与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已建立稳定的技术合作,则可以申请省农业企业科技研发中心。

  有意向的秀洲农业企业,可前往市科技局网站下载《浙江省农业科技企业认定申请书》或《浙江省农业企业科技研发中心建设申报书》,在填写了表格并附相关佐证材料后,向区科技局提出申请。

  区科技局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在审核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基础上,对照申报条件作出是否符合条件的审核评价意见。同时,区科技局还将组织专家对申请企业进行实地考察。重点考察企业生产经营场地、规模、设施状况、管理规范程度、环保达标情况等,并提供考察意见。市科技局结合实地考察情况,组织专家对申请企业进行评审,并提供具有针对性和实质性内容的评审意见。最终由市科技局发文,并颁发“浙江省农业科技企业”和“浙江省农业企业科技研发中心”牌匾,并将认定文件上报省科技厅备案。

  需要额外提醒的是,企业申报所需的附件及证明材料包括:企业上年度损益表、资产负债表,加盖财务章;税务登记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章程;企业管理制度;环保证明;科技创新活动证明(科技合作协议、获奖成果证明、科技计划立项证明、知识产权证明等);企业科技人员名册;近期企业面貌彩色照片(照片未经处理,限4张)。

标签:科技 责任编辑: 谢冬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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