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小区设施设备,调整收费,资产招租……这些原本由物业公司负责的决策事宜,在大树三期小区则显得更公正公平,近日,记者从亚都社区了解到,自大树三期小区业委会成立物业管理自治服务中心以来,该小区物业费收缴率由原来的不到60%提高到了目前的95%。
在今年,新城街道的社区管理以民主治理、完善服务、强化保障为中心进行了积极开展,收效甚大。在国家民政部于11月开展的第二次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中,新城街道亚都社区获评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
试点实施小区自治
“一些小区特别是小型小区,由于规模不大、物业为减控成本在服务质量上往往达不到业主预期,业委会、业主与物业之间的关系比较紧张,有的甚至产生矛盾冲突。”街道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这一现状,街道在广泛研究调查的基础上,从群众愿望、需求出发,制定了小区自治管理实施办法,支持并指导具备条件的小区开展自治管理。
在今年5月,亚都社区大树花园三期通过全体业主表决正式开始实行自治管理。小区业委会解聘了原有的物业公司,并在业主中招募人员成立物业管理自治服务中心,招聘保安、保洁开展日常管理,选举楼道长落实小组责任,事事均通过业主表决,财务收支实行每月公开,从真正意义上跨出了小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的步伐,业主对小区管理的认可度、满意度也明显提高。
实施居民代表制度
按季度对居民代表的工作、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发放工作补贴;对表现突出的给予表扬和表彰;对工作不负责、不称职的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直至取消代表资格……为调动居民参与社区管理的主动性,充分发挥基层队伍作用,在今年初,街道制定了居民代表管理制度,从辖区内选举产生276名居民代表,进行教育培训、明确职责,实行分片联系、网格责任化等方面的管理自治。
据了解,自新城街道建立并实施居民代表制度以来,着力深化居民自治,调整居民代表监管范围,管辖范围从以往专管小区,扩展到现在的居住小区、商务楼宇以及商圈、街区全覆盖。居民代表在社区“两委”的领导下,履行“五大员”工作职责,既负责宣传党和政府的路线方针政策,也负责协助管理涉及本小组的社会治安、计划生育等各方面工作,进一步深化了“居民自治、邻里互通、触角延伸”的社区管理模式,也充分调动了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完善事务恳谈会制度
“从2004年以来,新城街道一直把社区事务恳谈会作为居民群众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有效载体。”街道社区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10年来,街道坚持每季度召集党员代表、居民代表、物业代表、街道联社区干部开展事务恳谈会,共商社区发展、管理各方面事宜,及时做到上情下达。
“我们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会进行归纳整理和协调督办,并对上季度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反馈答复。这些民主测评结果纳入社区干部年度考核范围,与年终考核奖惩相挂钩。”该负责人表示,街道各村社区通过事务恳谈会收集并解决的问题,密切了与广大居民群众的联系,也加强了政府与群众的信息互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