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科先进事迹介绍
2014年12月15日 13:44 来源: 秀洲新闻网

  2008年11月,秀洲区司法局被正式赋予社区矫正职能。目前,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科配备有4名行政人员,各司法所配备有1名行政人员专职(或主要)从事社区矫正执法工作,各镇、秀洲新区招聘有12名社区矫正辅助工作人员;村(居)社区矫正工作站实现全覆盖。2013年12月,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辉忠在调研我区社区矫正工作时给予了充分肯定。
  一、抓落实,促保障。一是抓基层组织落实。村、社区矫正工作站是矫正工作的第一道防线,从2012年4月开始,我区全面推进村级社区矫正工作站建设,通过召开建站动员会、树立重点示范单位、加强指导监督等一系列措施有序推荐矫正工作站建设工,实现了村(居)社区矫正工作站全覆盖。二是实施“定人包案”,切实解难帮困。对排查中发现和掌握的重点对象、重点问题、重点隐患,制定落实“一人一案、一事一策”的管控教育措施及其应急处置预案,并采取“定人包案”的方法,落实责任人和监管帮教力量,实施有效防控,及时消除和化解难点、重点和热点问题;同时定期坚持对辖区内的困难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走访,全面了解社区服刑人员工作、生活及社会交往等情况。积极动员社会力量,提供必要的就业辅导和就业推荐,做好困难服刑人员的帮扶工作。
  二、检查严,管控实。一是实施滚动排查。每月对本辖区内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重点排查和掌控人户分离、下落不明、外出就业和流动性大的对象;重点排查和掌控列为“严管级”的重点对象;重点排查和掌控有再犯罪倾向、思想行为表现异常的社区服刑人员。并根据排查情况,及时会同相关部门采取法律、监管、教育等手段及措施进行管控和处置,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实,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二是实施每周巡查。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每周巡查”制度,通过上门走访、电话随访、手机定位抽查等方式每周对辖区内的社区矫正对象特别是重点对象进行巡查、考核和监督,做到“四个一”即:走访村(居、社区)两委了解情况一次;上门家访一次;见面谈话一次;心理疏导一次。了解和掌握社区服刑人员家庭情况、现实表现和心理状况,做好超前防范,加强源头管控。区矫正办每周抽查一个司法所,对开展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报到点验、集中教育学习、集中公益劳动等活动情况进行实地查检,并对重点严管对象进行集中训话教育,形成高压态势,营造执法氛围,努力做到标本兼治,切实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三是开展重点对象上门走访帮教活动。区矫正办对一些存有思想包袱、情绪低落、身患疾病等情况的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重点约谈活动。矫正办组织专门的约谈小组上门与矫正对象进行面对面的、有针对性的谈话教育,进一步了解了矫正对象生产、生活、工作等实际情况,及时掌握矫正对象思想动态。耐心与其进行交流,使矫正对象勇于说出心里话,放下思想包袱,解除思想顾虑,以良好的态度面对社会、面对生活,走好人生下一步。同时在约谈中向矫正对象进行法制教育,宣传矫正方面法律知识,进一步帮助矫正对象做到知法、守法,在矫正中放下思想包袱、摒弃不良嗜好,认认真真改造踏踏实实生活。
  三、重学习,促提升。一是重业务知识学习。区矫正办紧紧抓住“两法、两办法”学习贯彻的契机,多次组织全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学习,不断更新矫正业务知识并在每月召开的矫正工作会议中进行学习探讨;区矫正办还通过组织矫正业务知识考试来帮助矫正工作者们了解自身掌握的知识缺陷,使其能在日常的学习中能有针对性的汲取相应的业务知识,以达到有效提升队伍素质的目的。二是重风险警示教育。区矫正办认真组织廉政教育学习,在全体矫正工作人员中普及廉政知识。每季度开展一次联合执法检查,时时督促,着力解决社区矫正基层组织队伍思想观念、作风纪律、廉洁自律等问题,提升了队伍执法素质。
 

标签: 责任编辑: 沈培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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