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按照省、市人民政府安排,我市自2007年7月起开展了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按照“国家整体控制,地方实地调查,分级负责实施”的组织模式,本次土地调查统一采用土地利用分类国家标准,统一应用高分辨率航空正射影像为调查底图,统一组织启用行政勘界界线和海陆分界线,历时两年半时间,全面查清了全市土地利用状况,掌握了各类土地资源情况。记者昨天了解到,市国土资源局和市统计局日前联合发布公报,公布了我市第二次土地调查主要数据成果。
公报显示,全市现有耕地207853.67公顷(311.7805万亩)、园地27267.76公顷(40.9016万亩)、林地2710.93公顷(4.0664万亩)、草地4973.12公顷(7.4597万亩)、城镇村及工矿用地92835.85公顷(139.2538万亩)、交通运输用地22223.59公顷(33.3354万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63480.63公顷(95.2209万亩)、其他土地941.24公顷(1.4119万亩)。全市耕地中,水田185535.40公顷(278.3031万亩),占耕地面积的89.26%,旱地22318.27公顷(33.4774万亩),占耕地面积的10.74%。
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第二次土地调查,发现我市耕地数量逐年减少,耕地保护形势依然严峻。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显示,全市2009年末耕地面积比1996年第一次调查时净减少11558.51公顷(17.3378万亩),其中水田净减6841.23公顷(10.2619万亩),旱地净减4717.28公顷(7.0759万亩)。人均耕地从1996年第一次调查时的1亩下降到0.92亩。公报强调,我市耕地后备资源不足,综合考虑现有耕地数量、质量和人口增长、发展用地需求等因素,耕地保护形势仍十分严峻,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与此同时,我市建设用地增势明显,节约集约利用更有提升空间,必须继续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显示,全市2009年末建设用地面积比1996年第一次调查时净增加46062.31公顷(69.0935万亩),虽然建设用地增加保障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但与发达地区相比,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更有较大的提升空间。“目前,建设用地供需矛盾仍然十分突出,因此必须毫不动摇地继续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第二次土地调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编制规划和计划时应采用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数据,切实发挥调查成果的基础性作用,推动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广泛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