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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三年行动计划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2014年12月1日 09:09 来源: 嘉兴日报 记者 杨 茜 通讯员 祝丽花

  记者从市司法局获悉,我市日前出台《嘉兴市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以下简称《计划》),这也是全省首个地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文件,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法治嘉兴建设总体规划。

  《计划》明确建设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便民法律服务渠道、法律顾问制度、法律援助网络、法治宣传教育系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等六大任务,明确具体工作内容和服务项目,量化具体指标,并为每年的工作进度排出了时间表,力求经过3年时间,全面建成以阵地平台、服务供给、工作保障为基本框架的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值得关注的是,《计划》还着重将法律服务资源向农村基层和弱势群体倾斜。要求进一步整合、均衡、下沉全市法律服务资源,引导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治宣传服务窗口入驻村(社区),将司法鉴定、公证入驻县(市、区)服务中心,方便群众“遇事找法”;把基层调解组织覆盖到城乡每个角落,及时调处各类矛盾纠纷;充分发挥遍布城乡的法律援助站点作用,将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由原来低于本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调整至2倍,扩大受援范围,让每个人都打得起官司。同时,组建专项法律服务团、流动法律服务站,开展专项法律服务活动等,解决群众反映较为集中的法律问题;开展村(社区)法律体检,定期上门服务,对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等精简审批环节,优化工作流程,确保弱势群体及时获得法律帮助。

标签:法律 责任编辑: 顾丽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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