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政管理的大小事项中,对社会发挥效力的文件,大多数是各级政府、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也就是百姓俗称的“红头文件”。近年来,秀洲区各级各部门制定了大量的规范性文件,保证了正确行使职权,推动了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那么,这些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红头文件”,如何保证不与上级文件相冲突、确保与法律法规新精神相符合?这就需要将规范性文件纳入法治轨道。昨天,记者从秀洲区政府法制办获悉,经过几年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该区较好地维护了政府法制统一,实现了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动态管理,为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实践案例】“对,左脚再加点力!”“嗯,右脚再抬高一点!”近日,王店镇南星桥村的脑瘫儿童小依,正在该镇建设卫生院医生的指导下进行系统的康复训练。
小依能够进行持续康复训练,得益于秀洲区残疾人扶持的新政。根据2014年新政策,对有康复需求和适应指征的7至14周岁的听力残疾儿童、脑瘫儿童、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参加机构康复训练的,每人每年补助6000元。
为让更多残疾人享受到省级扶持政策的“雨露”,秀洲区及时废除了《关于印发秀洲区扶助残疾人若干规定的通知》(秀洲政办发【2010】18号),同时要求按照《关于印发秀洲区辅助残疾人若干规定(2014年修订)的通知》(秀洲政发【2014】10号)执行。正是秀洲区对老政策的及时清理,秀洲区残疾人每年享受的政府补贴资金增加了近百万元。
【秀洲路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是“法治秀洲”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是确保法制统一的重要举措。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规范的一个重要途径就是建立定期清理制度,“政府法制办需要及时发现违法的、内容互相冲突的或者已经过期没有意义的规范性文件,并进行修改、废除。”区政府法制办相关负责人称。
据悉,今年秀洲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内容分为区政府规范性文件、部门和各镇政府规范性文件两部分。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经过区政府法制办梳理文件目录、文件主要实施部门提出情况初步意见及理由,区政府法制办审核修订、修改后的清理意见反馈主要实施部门再次确认、审议上报等步骤;区有关部门和各镇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各单位自行组织清理,结果报送区政府法制办。
今年清理的结果显示,涉及区政府规范性文件71件。其中废止的文件为9件,修改的文件为6件,继续有效的文件为56件;涉及区有关部门和各镇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57件,继续有效的文件为44件,修改的文件为1件,废止(失效)的文件为12件。“通过全面清理,摸清了秀洲区规范性文件家底,理清了规范性文件体系,为优化全区发展环境,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创造了良好的法制条件。”区政府法制办相关负责人说。
【政策原点】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要及时上升为法律。实践条件还不成熟、需要先行先试的,要按照法定程序作出授权。对不适应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规,要及时修改和废止。——《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二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四)加强重点领域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