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秀洲首页 > 新闻中心 > 时事评论
平时表现不好的人也有当英雄的权利
2014年11月12日 08:49 来源: 嘉兴日报 李英锋

  近日,曾在江苏如皋市石庄镇城管中队任职的张豪向现代快报爆料称,去年4月,他曾参与当地一次救火行动,与3名同事一起救出一对老夫妻。事后,3名同事都获得了见义勇为的荣誉,张豪的名字却莫名“失踪”了,取而代之的是另一名参与救火的同事。对此,石庄镇城管中队回应称,张豪平时表现不好,之前殴打过群众,还有群众举报他吃拿卡要,所以当时没给他申报见义勇为。

  因为平时表现不好,曾奋不顾身冲入火海救人的张豪被剥夺了申报见义勇为的资格,让人感到很遗憾、很费解。按照《江苏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的规定,在抢险救灾中不顾个人安危,保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他人生命财产,就是一种见义勇为。显然,张豪的表现完全符合见义勇为的特征,达到了申报条件。石庄镇城管中队的做法是对见义勇为的曲解,也是对张豪的歧视。

  有一句话叫“英雄不问出处”,其实,见义勇为也该不问出身。无论平时表现如何,无论社会评价如何,每个人都有见义勇为的权利,都有做好人好事的权利,都有当英雄的权利,都有获得荣誉的权利。曾经的表现不好不该成为一个人见义勇为的门槛,也不该抹杀一个人见义勇为的功劳。在社会中,没有永远的坏人,也没有绝对的坏人,有的人犯过错甚至犯过罪,但他也会做几件好事。功是功,过是过,功不能抵过,同样,过也不能掩功。

  在一部名为《英雄》的美国电影中,小偷莱恩从失事的飞机上救下了54名受伤的乘客,但在救助过程中,莱恩那双价值几百元的鞋子丢失了,为了弥补损失,他顺手偷了一名被他救下的女记者的钱包。不久后,莱恩还因倒卖信用卡被关进监狱。莱恩身上的污点很多,可谓劣迹斑斑,但你能否认他是英雄?能否认他救下众多乘客的行为不是见义勇为?当一些有污点的人做了好事时,我们不能习惯性戴着有色眼镜来看待他们、歧视他们,而应该树立这样一种理念:不论是谁,不论他原来做过什么,只要他在某个时段做了好事,那他在这个时段就是好人,就应该得到激励或荣誉。

  安徽省黄山市乌石镇清溪村农民张文理,曾因犯盗伐林木罪被判处缓刑。2012年,他在接受社区矫正的过程中,因在一起交通事故中抢救伤员而被评为“中国好人”,网友称其是脱胎换骨的真汉子。当地有关部门能够理性看待张文理的功与过,在推荐评定张文理成为“中国好人”的过程中做到了开明公正,令人欣慰。笔者以为,这种是非分明、理性务实的好人好事评判标准应该成为常态。

标签:英雄 责任编辑: 林越琪
分享到:

秀洲区新闻网络信息中心 - copyright © 2009版权所有

举报电话:0573-82721592

举报邮箱:xzwxb@xiuzhou.gov.cn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法律声明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平台支持  浙ICP备09103386号-1  浙新办[2009]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