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条河道目前的情况如何?还有没有什么污染源?”“河道治理和保洁工作中,有没有遇到什么难以解决的问题,需要我们配合进行走访宣传?”日前,位于秀洲区高照街道的石婆桥港和象贤庙桥港两条河道的法制副河(道)长对河道周边的居民、企业进行了走访,深入了解河道情况,分析黑河、臭河、垃圾河成因。
“五水共治”、“清三河”等工作需要依法推进。为此,秀洲区在全区区、镇两级河道建立法制副河(道)长队伍,协助河(道)长开展河道综合治理有关工作。和石婆桥港和象贤庙桥港两条河道一样,秀洲区范围内共31条区级河道和315条镇级河道,都已经陆续与自己的法制副河(道)长“见面”。
按照要求,31条区级河道的法制副河(道)长由联系镇(街)的区政法部门科级领导担任;315条镇级河道的法制副河(道)长,由区政法部门干警和各镇(街)政法综治干部分别担任。“法制副河(道)长承担着‘清三河’、‘五水共治’中法制宣传和法治保障责任,不仅是河(道)长的参谋员,同时也是上传下达的情报员、政策法规的宣传员,更是矛盾纠纷的调解员。”秀洲区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在调查研究“一河一策”治理方案后,这些法制副河(道)长将为所辖河道“量身打造”切实可行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利用走访发放宣传资料、编发广播稿等形式,对所辖河道的沿河企业和周边村(居)民开展“清三河”行动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宣传水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污染河道后果的严重性,为“清三河”行动凝聚共识。
“结合平安大走访工作和日常走访工作,已经将河道治理的相关材料发放到沿河居民和企业,现在正在收集‘清三河’、‘五水共治’等工作中存在的纠纷和矛盾,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也是法制副河(道)长的职责。”秀洲区司法局宣教科科长吴勇人是秀洲区新塍镇冷水湾的法制副河(道)长,结合平时的工作,他一边对所辖河道开展法制宣传,一边主动配合河(道)长开展“清三河”矛盾纠纷集中排摸,对可能影响、干扰“清三河”活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分析研判,主动采取措施,积极应对处理,防止矛盾升级。
“为了充分发挥法制副河(道)长的作用,秀洲区建立了法制副河(道)长定期联系制度,方便群众及时反映提供破坏水环境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线索,在接受群众举报后,第一时间赶往现场实地了解,同时向河(道)长、主管部门汇报,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执法活动。除此之外,法制副河(道)长还需协助河(道)长制定和完善有关治水方案和制度,对涉及‘清三河’行动的重大决策,协助开展风险评估,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制指导和建议。”秀洲区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