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记者从市文明办获悉,在日前省文明委下发的《关于2014浙江省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情况的通报》中,我市以896.17的总分再次喜拔头筹,实现连续两年位居全省第一。
为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常态化发展,8月25日至9月5日,省文明委委托第三方省地方统计调查局,对全省11个设区市组织开展了2014年浙江省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其中包括全国文明城市称号获得城市杭州市、宁波市和嘉兴市,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城市绍兴市、温州市、湖州市,及其他地级市台州市、舟山市、丽水市、金华市和衢州市。测评采取实地检查、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在未告知当地的情况下,随机抽查暗访了各市城区主要媒体、重要地段、重要场所的公益宣传、公共环境、公共秩序、公共关系等四个方面的情况,并在公共场所、窗口单位、居民小区等地对当地居民进行了问卷调查。
从此次发布的测评结果看,嘉兴得分为896.17分,其中公益宣传262.87分、公共环境314.9分、公共秩序92分、公共关系100分、市民评价126.4分,在参与测评的11个设区市中,综合排名和公共关系单项得分均位居第一,公共环境、市民评价两个单项得分在全国文明城市及提名资格城市中位居第一。
“较去年通报结果相比,我市城市文明程度有较大幅度提高,无论是从综合成绩来看还是从部分单项成绩来看,得分都有不同程度的提升,特别是综合成绩和公共环境单项成绩分别比去年高出90.68分和73.9分,公共关系更是以满分100分的优异成绩位居单项榜首。”市文明办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今年是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复评之年,也是我市实现蝉联“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的关键之年。年初以来,在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各部门单位的通力协作及全体市民的共同参与中,我市全面巩固和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大力开展“图说我们的价值观”公益广告宣传、诚信建设、志愿服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道德模范评选宣传、文明旅游、家风家训等重点工作。“市民素质提升”和“城市形象提升”两大工程,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普及、传统文化传承、市容环境洁净、市场秩序整治等“八八行动”全面推进。经过长期的不懈努力,反映居民生活质量的公共环境取得较大改善,体现公众文明程度的公共秩序得到明显优化,展示社会和谐水平的公共关系进一步融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成效突出,得到了省测评组的充分肯定。
“尽管在此次测评中,我们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我市文明创建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该负责人表示。从此次考核得分来看,我市公益宣传的先行先试优势在其他城市的学习和借鉴中明显缩小。公共环境方面,仍存在一些“反复抓、常反复”的问题需要解决。公共秩序方面,部分市民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乱停车、闯红灯、违规行驶仍是主要扣分项目。
“测评成绩的发布并不意味着创建工作的停滞。以存在问题为新导向、新突破,我市还将加大创建工作力度,着力在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上下功夫,坚持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创建靠民的理念,稳扎稳打地提升我市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该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中央文明委还将对我市荣获的“全国文明城市”称号进行首次复评,我市将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