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实施“十二五”服务业倍增计划,做大做强秀洲新区现代服务业,秀洲区专门出台了《加快秀洲新区现代服务业发展政策意见》,《政策意见》明确了产业政策和楼宇政策的补助奖励范围和标准。“政策‘组合拳’的推出,将使新区服务业的发展驶入快车道。”区发改局相关负责人称。
七大产业项目受扶持和奖励
在产业政策方面,《政策意见》对金融服务业、服务外包、人力资源、中介服务等都专门规定了补助奖励标准。
金融服务业项目,对新设立的银行业存款类,银行业非存款类,证券业、保险业、交易及结算类金融机构,金融控股公司,第三方理财公司,综合理财公司及各类金融仓储、融资租赁公司,注册资金实到2000万元以上,正常营业并纳税后,在其纳税额区得部分内给予一次性20万元的奖励。
服务外包、电子商务、文化创意项目,对新引进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首次认缴不低于50%)的服务外包、电子商务、文化创意企业,入驻服务外包、电子商务、文化创意专业楼宇,租赁使用面积200平方米以上,给予企业半年房屋租金的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也可连续三年享受按其纳税额区得部分的70%给予奖励。同时,对符合一定要求的企业,还将给予房屋租金“一免两减半”的优惠政策。
人力资源服务项目,对新注册设立的人力资源企业,在人力资源产业园租赁办公用房,正常运营一年后年税收贡献达到1000元/平方米且税收总额在10万元以上的,给予企业房屋租金“一免两减半”的优惠政策。对人力资源产业园运营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为入驻企业提供系列服务,打造人力资源专业平台,被认定为市级、省级、国家级人力资源专业平台的,分别给予一次性5万、10万、20万元的奖励。
中介服务项目,对新引进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研发设计、咨询认证、专业技术培训等各类中介服务企业,聘用人员(本科以上学历,实际在岗工作一年以上,依法缴纳社会保险金)10人以上,正常运营一年后,第一年按其纳税额区得部分的70%给予奖励,后两年按50%给予奖励。
针对商贸流通项目、建筑产业项目、总部经济项目,《政策意见》也提出了相应的扶持和奖励政策。
楼宇政策扶持奖励五大方面
鼓励委托中介开展楼宇招商。秀洲新区、秀洲工业园区和两街道委托中介组织开展楼宇招商,引进项目租用或购买商务楼宇200平方米以上且注册纳税的,生产性服务业项目按20元/平方米、生活性服务业项目按10元/平方米标准给予中介招商补贴,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万元。
鼓励发展特色楼宇。对商务楼宇按照《秀洲新区楼宇经济发展规划》引进科技服务、金融服务、电子商务、人力资源、文化创意及建筑业等相关产业优质项目并形成产业集群,入驻楼宇企业属于同行业或相关行业的比例达到40%(按实际使用面积计算)以上的,且楼宇累计使用面积达到70%以上的,给予楼宇招商管理主体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同行业或相关行业比例达到80%以上的,给予楼宇招商管理主体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鼓励优质企业入驻商务楼宇。新入驻商务楼宇企业,自申报纳税之日起,年度纳税规模在50万元以上的(不包括在本地开发的房地产企业),前两年分别按其纳税额区得部分的50%、30%给予奖励。对新入驻租用商务楼宇面积达500平方米以上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咨询认证机构、融资租赁公司、技术服务和工业设计等生产性服务业企业,给予每年每平方米80元的租金补助,其他行业给予每年每平方米40元的补助,连续补助3年(当年度最高补助额不超过该企业对区财政贡献额度的80%)。
鼓励优质入驻企业购买商务楼自用。入驻商务楼宇满一年且纳税规模在50万元以上的服务业企业,购置商务楼宇200平方米以上自用的,连续两年按其纳税额区得部分的80%给予企业购房补助(累计最高不超过50万元)。
鼓励秀洲新区、秀洲工业园区和两街道共享平台合力招商。秀洲新区、秀洲工业园区和新城街道、高照街道以秀洲新区、秀洲工业园区服务业招商一局、招商二局、招商三局名义引进入驻新区商务楼宇的企业,按照“谁引进、谁受益”的原则,其税收分别纳入各自财政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