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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洲持续深入推进“三改一拆”、“五水共治”背后的法治力量
2014年10月9日 09:16 来源: 嘉兴日报 记者 祁晨婷 丁珩

 
  □图片由秀洲区王店司法所提供

 

  □图片由秀洲区司法局提供

 

  □图片由洪合镇提供

  3月11日,秀洲区首例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在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7月17日,秀洲区检察院向王凝圩区(秀洲片)工程的5家相关单位分别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各相关单位依法履行职责,确保工期和工程质量;346条河道配备专属法治副河道长,为河道治理提供专门的法治宣传计划……

  有法可依、有案可循、有力可借,秀洲区在法治建设的轨道上有序推进“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工作,既是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确保“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取得实效的根本途径,也是维护社会公平的关键之举。

  截至9月26日,秀洲区已累计拆除违法建筑面积45.4339万平方米,拆除违法猪棚面积51.7788万平方米。前8个月,全区6进6出交接断面水质考核为合格,截至6月30日,全区176条186.64公里垃圾河全面完成整治,170条196.252公里黑臭河完成公里数年度目标任务的90%,截至目前,黑臭河完成公里数年度目标任务的117.33%。

  在秀洲区持续深入推进“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的背后,延伸着一条条凝聚共识的依法治理工作路径,涌动着一股股砥砺前行的法治力量。

  有理有据 法制宣传深入人心

  “现在正在印制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单页,将在法制副河(道)长走访沿河企业、居民时分发。”随着秀洲区法制副河(道)长队伍的成立,秀洲区、镇两级346河道都将有“私人定制”的法制宣传计划和活动,遇到法律问题也将有专人解答。

  按照规定,这些法制副河(道)长们将通过调查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法制宣传教育,开展推进“法律进农村”、“法律进社区”、“法律进企业”活动。法制副河(道)长们不仅是河道治理的参谋员、也是上传下达的情报员、政策法规的宣传员,更是矛盾纠纷的调解员,为打好“五水共治”持久战营造法律氛围。

  法制宣传贯穿始终,法制保障全程跟进,这正是秀洲区“清三河”、“三改一拆”等中心工作得以顺利进行的重要前提。自今年“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开展以来,秀洲区以法制宣传为先导,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先后参与了秀洲区喷水织机污染专项治理行动、洪合镇综合整治提升行动、秀洲区高照街道象贤村、陶泾村违法建筑整治专项行动等中心工作,为“三改一拆”、“五水共治”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在法制宣传工作中,秀洲区党员干部充分发挥带头作用,带头学习宣传“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有关政策,带头支持拆违工作,带头做好家属亲戚朋友工作,带头拆除违法建筑,带头履行拆迁协议。镇村干部的亲力亲为,带动了一大批违章户主动加入拆除队伍。

  法制宣传不是一时一地的事,秀洲区组织起基层司法所的工作人员、村干部、村民小组长、农技人员和农村基层环保监督员组成法宣联合小组,依托专用的法制宣传车,开展广泛走访和重点区域针对性走访,进村入企,答疑释惑。

  十分钟一堂法制课,短小精悍,但内容都紧贴“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法制主题……今年以来,秀洲区不少农村文化礼堂内都上起了这样的微型法制课,来自各司法所的工作人员联系实际讲解法律,普法的同时不耽误工作生产,高效紧凑的微型法制课深受村民的喜爱。以微型法制课为代表,秀洲区创新法制宣传形式、扩大法制宣传覆盖,还利用微博、微信、微电影等新型媒体,加大法制宣传渗透力。

  依法依规 工作推进有章有序

  “十一”长假,高德玉的拆房队一直忙碌在清泰桥村以及周边几个村的“一户多宅”拆除现场。“这几天天气好,工班就开足马力,加快点速度。”高德玉说,“拆除之前,村干部都会带我们看现场、做标记,不会拆错,拆除过程也很顺利。”

  “一户多宅”是指农村村民违反《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一户占用两处及两处以上住宅的情况。“在认定‘一户多宅’之前,要经过拍照、丈量、村委核实、镇土管所确认等一系列步骤。”花鸟港村党支部书记徐新荣说,“我们村第一次排摸了29户,最后认定了22户,认定工作都是根据相关规定来的,如果村民有疑问,我们也能做好解释,村民们也信服。”

  “村干部和联村干部可没少来,第一次来讲了法律法规,拍了照片,第二次带着人来测量面积,第三次又讲了一遍相关法律规定。”钱永民是花鸟港村第一户同意拆除的村民,“搬完屋子里的东西,我就把钥匙交了。”

  一条条法律法规解释到位,一幢幢一户多宅核实认定,一把把钥匙主动上交,一支支工班进驻助拆……在秀洲区迅速推进“一户多宅”等“三改一拆”工作的背后,是依法依规让“三改一拆”等工作有章有序。

  在洪合镇,村民搭建的违章彩钢棚一时成为影响城乡面貌的顽疾。自从启动“两违”专项整治行动以来,通过前期全面的动员宣传,大多数村民都开展了自行拆除。“有一些违章建筑比较牢固,单凭一二个人确实很难拆除,集中助拆降低了村民自行拆除的安全隐患,拆除效果也更加理想。”洪合镇党委副书记邱沈华说,对于一些在规定期限内仍不愿意拆除的农户,洪合镇按照调查取证、事实认定、处罚决定、告知送达等步骤,对相关违法建筑依法进行强拆。

  记者从区“三改一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秀洲区在推进“三改一拆”工作中,深入推行一次告知鼓励自拆、二次催告明确自拆时限、三次帮拆助拆的“三次催告拆除制”,对反复做工作仍未能自觉整改拆除或自己无力拆除的,由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力量帮助拆除或实行强拆。村民自拆、政府助拆、集中拆除,一套链式工作法正成为秀洲区违章建筑拆除工作的推进思路。

  王店镇推进“一户多宅”专项整治、洪合镇实施综合整治提升行动、高照街道开展违法建筑综合整治……以“三改一拆”为主线,结合自身特点定制的各项专项行动也在秀洲区其他乡镇、街道全面实施。

  “在下一步拆违工作中,还要继续坚持先讨论公示、后动员拆除,鉴定清楚的先拆、有疑义的后拆,党员干部先拆、普通群众后拆,先自拆、后助拆集中拆除的‘四先四后’工作法,坚持公平公正,阳光操作,依法依规,有序推进。”区“三改一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

  从速从严 法治保障有力有为

  2012年8月至2013年7月30日,沈某、王某合伙在嘉兴市秀洲区新塍镇思古桥无证经营废旧铁桶翻新加工厂,其间产生废气及排放含有重金属的废水,严重污染环境。批捕此案后,公诉部门提前介入,与公安机关加强沟通。在移送审查起诉后,秀洲区检察院加快证据审查,启用办理污染环境案件“绿色通道”,及时对沈某、王某提起公诉。2014年3月11日,这起秀洲区首例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在秀洲法院开庭审理。经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以污染环境罪判处沈某、王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各处罚金4000元。

  从审查批捕到依法严格量刑,秀洲区对于涉及环境污染,尤其是非法排污造成重大水体污染的犯罪形成了高压态势,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和审判职能,加大刑事打击力度,为“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中心工作提供司法保障,在全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加强信息共享,及时批准逮捕、提起公诉……针对破坏水资源水环境、危害生态安全的案件,秀洲区检察院建立环保刑事案件优先办理、快速审查“绿色通道”,并整合内设科室力量,由办案经验丰富的检察官担任“涉水”案件的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工作,确保各类环保案件优质高效办理。

  在适度量刑的原则上从严处理,惩戒一个,教育一片,依法支持“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中心工作。在秀洲法院宣判的环境污染刑事案件中,被告人全部被判处实刑。秀洲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全区“清三河”、“五水共治”工作的不断推进,秀洲法院也将继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保障“五水共治”工作稳步推进。

  由于金某不顾环保部门做出的处罚,2014年2月27日,区环保局向秀洲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接到法院发来的执行通知,金某主动拆除了自己位于新塍镇的10多台喷水织机设备。在今年秀洲法院开展的涉“治水”非诉环保案件集中执行行动中,共有10起案件被集中执行。执行中尤其突出强制性,在执行罚款的同时着重做好关、停工作,确保源头治污。被执行人全部主动停业、停产或处理生产设备。

  针对王凝圩区(秀洲片)工程承担在施工过程存在部分标段及闸站进度缓慢,防汛安全隐患较大的现状,秀洲区检察院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在保障中心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先后多次派员会同区水利局、区第五纪工委、王江泾水机站等单位人员,实地走访、召开约谈会,对已发现隐患提出整改意见。7月17日,秀洲区检察院正式向5家相关单位分别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各相关单位依法履行职责,确保工期和工程质量。收到检察建议书后,5家单位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落实,经受住了随后几次台风的考验,确保了当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除了整合力量开通办案“绿色通道”,集中审判污染水环境的刑事案件,在走访基层及时提出检察建议,高效执结涉“治水”非诉环保案件,都是秀洲区司法部门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回应民声,为“五水共治”等中心工作构筑法律屏障的重要举措。

  多方联动 法律服务立体覆盖

  当前,“三改一拆”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如何调动多方力量,共同破解难题,处理好更加复杂的利益关系,成为持续深入推进“三改一拆”工作的关键之一。

  由于承租的房屋属于违章搭建而被拆除,洪合镇几家经营户与房东之间的房屋租赁协议无法实际履行。由于与房东交涉无果,面临亏本的承租户们情绪激动,多次集体到镇政府上访要求帮助解决问题。了解事情原委及承租户实际情况后,洪合司法所的驻所值班律师张荣发、葛康及时向几名承租户解释关于拆除违章建筑的相关法律问题,并无偿为这些受援人提供法律帮助,引导他们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经过诉讼,这起案件在秀洲法院宣判,判决房东支付承租户房租。

  “严禁向河道内倾倒垃圾”、“日常生活中要注意节水”……随着秀洲区“五水共治”号角吹响,不少村、社区纷纷行动起来,通过法定程序在“村规民约”修订中,将“五水共治”内容写入村规民约,使村民自觉履行好相应的义务,增强“五水共治”的责任意识,从而把“五水共治”变为村民的自觉行动。而在村规民约的修订中,依旧少不了农村法律顾问们的身影。

  这样的案例,只是秀洲区法律顾问团积极参与“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中心工作,为重点项目、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人群提供“一条龙”服务的缩影。不少原先在区法律服务中心值班的律师,如今每逢周一都会准时出现在各乡镇、街道的司法所内。来自浙江天鸿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葛康就是其中一位,在他看来,与原先当事人有问题“跑上来”相比,执业律师主动“下去”,更能直接接触矛盾,化解矛盾。

  律师主动深入矛盾一线,与秀洲区进一步加快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步伐密不可分。村里有公共法律服务站,镇级和区级设有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遇到问题,一个电话,村里的法律顾问就到家门口帮忙解决问题……近年来,秀洲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加快,公共法律服务半径进一步扩大,即使住在乡下,也能享受执业律师提供的专业法律咨询,公共法律服务的“同城化”效应愈加明显。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需求不断增长。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是构建城乡一体化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内在要求,是服务民生、建设“平安秀洲”的基础性保障,对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现实问题,处理社会关系,调节利益关系,深化法治建设,规范社会行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都具有重要意义。

  在深入推进“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工作中,秀洲区着力打造“政、企、村”立体式法律顾问体系和区、镇、村三级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平台,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公共法律顾问体系、矛盾纠纷化解体系、法律援助工作体系和全民普法宣传体系,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创新政府管理公共事务能力,打造“法治秀洲”、“和谐秀洲”样板。

标签:革命先烈|缅怀 责任编辑: 谢冬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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