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0月1日起,新修订的《嘉兴市地名管理办法》将正式施行。相比旧版,修订后的《地名管理办法》规定了地名命名标准的“九个不得”。今后,那些求洋求怪求大求奇的地名将无法通过审批。同时,“办法”还首次将地名文化遗产列入了保护范畴,将遗产保护制度及建立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写入了地名管理细则。
此次《地名管理办法》修订涉及的范围非常广泛,之所以要特意将上述两点拎出来,主要是针对当前地名命名方面存在的某些问题而言。这些年,随着城市面貌的急剧变化,许多老街老巷消失在推土机的轰鸣中,与之相伴的,是那些曾经耳熟能详的历史地名也一同被甩进了记忆的角落。而另一方面,诸如“国际”、“巴黎”等看似高大上,实则不中不洋的名称却开始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城市的各道各处。行走其中,常常令人有种不知身处何方的空间错位感。
虽然说,随着对外交往的日趋频繁,来禾外国人数量的不断增加,出现个别有特定含义所指的“洋名字”并非不可以,但现实是,绝大多数冠以“国际”、“巴黎”的地名都是“为赋新词强说洋”,不仅与当地的现实情况、历史文化毫不搭界,其所展现出的粗鄙“国际观”也越来越受到民众的诟病。为此,确有必要进行规范。事实上,对地名命名进行规范、杜绝求洋求怪之风已经成为全国共识,不少城市都出台了相关条例规定。这样做,一来是履行政府在地名管理方面的应尽职责,二来也是为了避免千城一名。
众所周知,“城市的个性去哪了”是近年来舆论广泛争辩的一个话题。与千城一面相生相随的,是千城一名问题的日益突出,诸如“中央公园”“罗马小镇”等地名几乎在每个城市都能觅得。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同时也为了留住嘉兴的文化之根,早在多年以前,嘉兴就在全省率先召开全市地名理论研讨会,并率先探索县(市)地名规划市级评审新路子。此次修订版《地名管理办法》的实施,可以说是在“两个率先”的基础上,向着保护嘉兴城市个性特征迈出的又一重要步伐。
地名蕴含着一座城市的历史记忆,体现着一座城市的文化品位。作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嘉兴有责任有义务在城市外观的营造、地名的命名上,全方面、多角度地保留江南水乡的印迹与特质,让人见(地)名思城,从而帮助嘉兴在“最江南”的城市竞争中再添一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