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桐乡市深化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方案》获省政府批准,标志着桐乡市行政处罚执法领域将发生重大变革。
小商小贩随意摆摊设点、临时占道、临时搭建……这些城市的通病诟病如何处理?城管、市政、公安、工商等部门都有行政执法的权限,然而,最终的结果往往是,谁也不愿意“揽活”,以致出现更多的城市“伤疤”,影响市容市貌。
“桐乡在5年探索实践的基础上,进行行政执法的创新,打破了城市管理以往那种多头管理又存在职责不清的怪象,实现了便民、提速、增效。”桐乡市城管局法制科负责人周明强说,按照“看得见、管得了”,有利于提高城市管理效率的原则,明确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集中行使市容和环境卫生、城市规划、城市绿化、市政公用、环境保护、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等7个方面共109项的行政处罚权,将原先分散在规划建设、公安、工商、环保等多个部门的执法职能集中到一个部门行使,相关行政部门不再行使已划转的处罚权。
对城市管理体制机制进行改革完善,变分散型执法为集中化执法,不仅进一步理顺了城市管理关系,而且实现了城市管理资源的有机整合。此次《桐乡市深化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方案》获省政府批准,将进一步解决城市管理领域的多头执法、职权交叉、重复处罚等问题。
接下来,桐乡市将相对集中价格监督、旅游、人民防空等4个方面的行政处罚权。与此同时,还将深化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有效延伸,并在崇福、乌镇两个行政区域内,将交通运输、教育、环保、计生、安监等14个方面的全部或者部分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也就是说,以后群众遇到商家哄抬物价、旅游侵权等大部分问题都可以集中向一个部门投诉,减少了不必要的麻烦。
作为深化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实施主体,桐乡市城管执法局表示任重道远。“深化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这项工作还涉及行政执法机构和队伍的调整,对我们执法人员的能力和素质也有更高的要求。”周明强介绍,目前,桐乡正在抓紧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实施,真正达到惠民提效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