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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项目准入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办法 为农业转型升级把好项目关
2012年10月26日 08:05 来源:嘉兴日报 本报评论记者 王垚烽

   在土地及资源要素日渐金贵的时代,如何高效集约地利用好资源、提高“单位产值”?实践证明,实施项目准入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办法。如今,它的触角又由工业延伸到了农业领域。

   近日,秀洲区出台《农业产业项目准入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率先在全市农业领域建立起项目准入机制。《办法》将产业项目分为鼓励、限制和禁止三类。今后,投资金额低于100万元的农业项目将不被允许进入秀洲,畜禽养殖等生态效益差的项目将逐步改造和有序退出,而符合引导方向的产业项目则将在财政支持、用地落实、指导服务方面获得优惠政策。

   必须承认,相比工业领域,项目准入在农业上还是个新兴事物,但其实施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已经显而易见。由于之前我市在引进农业项目方面并无严格的准入限制,致使农业项目存在小、杂、散等现象,不仅造成了土地等资源要素的浪费、“单位产值”增长乏力,更重要的是,不加遴选的项目涌入,畜禽养殖业的无序发展,以“休闲观光农业”等各种名义“以租代征”占用农用地进行非农业产业开发情况的存在,既无助于农业的转型升级,而且还对土壤、水体造成严重污染。项目准入机制的实施无疑为农业领域的“招商选资”上了一把“监管锁”,增添了一名“把关人”,积极意义不容小觑。

   根据《办法》,除了部分特种项目,其他落户秀洲区的农业项目均要求面积不少于100亩土地、投资金额不少于100万元。这条红线的划定将把一批粗放型、低产出的农业项目排除在外,从而改变以往那种多、小、杂、散的混乱情况,并为规模大、产业新、辐射带动力强的农业项目腾出发展空间,便于其培育产业链,形成产业集群效应,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而将部分畜禽养殖类和休闲观光类项目归入限制类或禁止类,更将有助于实现对农业产业的分类指导,降低农业发展的环境成本,改变其污染大户的“旧模样”,为禾城GDP再添一抹“绿”色。

   农为邦本,食为政先。从加快新型畜牧产业体系建设,到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再到项目准入机制的实施……一系列措施的相继出台,令人鼓舞,更令人坚信:随着一张规模农业、绿色农业大网的渐趋铺就,“全面推进农业规模化、组织化、标准化、生态化,加快农业转型升级”这一宏图的最终实现不再遥远。

标签:项目 农业 责任编辑:杨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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