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秀洲首页 > 大小城事
城事:一位志愿者和一座城市的环保交情
2012年10月17日 09:17 来源:嘉兴日报 记者 陈雪峰


  【人物名片】

  闻晓星,一位从事心理学教育的高校教师,退休后继续发挥余热从事关心下一代事业,又因关注环保、参与环保而与这座城市结下了不解的环保交情。

  11年前的深秋,发生在嘉兴北部王江泾镇与苏州吴江盛泽边界之间的“污水大战”,通过中央媒体向观众、读者形象地描述了一个环境保护的场景。“我们的环境形势已经异常严峻,需要凝聚力量推动环境保护。”闻晓星说,这以后,嘉兴铆足劲创建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

  2003年,一次与环保志愿宣传的街头相遇,让惦念着保护环境的闻晓星将这个想法化为了亲身实践。“那时我还仅仅是一个环保志愿的懵懂者。”如同闻晓星的感受一样,保护环境的观念当时在嘉兴还有些“模糊”,而这种“模糊”状态在嘉兴的发展轨迹上也有所显露。2002年至2005年,由于经济发展相对较快,而环境保护措施没有及时跟上,以水质为代表的嘉兴环境质量出现了加速恶化趋势。虽然成了环保志愿者,但是不知道通过什么方式去参与保护环境、应该怎么去保护环境。这是闻晓星的疑惑,也是这座城市当时的环保疑惑。

  随着环境问题不断暴露和环境形势趋于严峻,环境博弈的嘉兴格局里逐渐“激流涌动”。2006年,公众参与环保开始在嘉兴的公文语境和调研文章中频频现身。2007年,相继成立覆盖嘉兴全市的“环保志愿者服务总队”和“环保先锋服务队”,让环保志愿者以有组织形式亮相,环境保护在嘉兴迎来了一个转折点。

  这一年,嘉兴在全国率先推行排污权交易机制,规定所有排放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两项主要污染物的新建、扩建或改建企业,必须通过市场交易购买排污权。将企业排污权从“免费午餐”变成“竞价争取”的稀缺资源,以市场配置资源为基础,激发企业治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变“要我治污”为“我要治污”,并推动排污权交易从嘉兴走向全国。

  公众参与+排污权交易,一股股新生力量积极投入环境博弈,加速了嘉兴的环境天平向绿色倾斜,作为环保公众参与一分子的闻晓星有经历也有感受。2008年,位于市区西南角的浙江奥冠薄钢有限公司因废气超标排放引发了居民持续投诉上访。其间,环保部门责令企业整改,但企业整改出现反复又引发居民围堵企业。最后,环保部门划定一条底线——只有公众对企业整治效果满意了才能“复产”。这直接促使企业狠下决心投入200万元进行废气回收治理,直至通过有闻晓星等环保志愿者参与其中的嘉兴“市民环保检查团”和“环保专家服务团”的验收。

  积极实践带来的改变让我们这座城市重新树起坚强的环保信心。2009年,市政府正式向省环保厅申报创建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保护环境由此开始内化为这座城市里每个细胞的行为指南,并不时爆发出惊人的“正能量”。2010年4月,一个计划投资100亿元的橡胶项目打算落户我市下属县(市、区),“市民环保检查团”和“环保专家服务团”详细了解情况后写了一份报告,认为当地环境容量有限,项目选址的地域窄小,不适宜引进这种污染风险大的项目。报告引起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有关部门研究后以环保缘由否决了该项目。

  “当环保志愿者们代表社会对企业进行环境监督时,再牛的企业也有些吃不消。”环保公众参与让闻晓星有了这样的深刻体会。而这座城市却有另一重更深层次的体会,那就是保护环境已经成为市委、市政府进行经济社会发展决策时的重要考量。从民间到官方,充分互动、合力坚守底线,让嘉兴经济社会发展成功避免了一次类似厦门“PX事件”的波折,多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大环保”格局,正在推动环境保护成为这座城市的文化自觉。

  今年,在通向环保模范城市的道路上,我市直面困境,按照“源头治水、科学治水、联动治水”的原则,建立河长制管理制度,全面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而为凝聚更多的公众力量推动水环境治理,我市正招募水环境治理环保志愿者监督河长制的实施,闻晓星再次投身其中,成为嘉兴治水大军的一分子。

  

  【嘉兴脚步】

  2007年,“嘉兴市环保志愿者服务总队”和“嘉兴市环保先锋服务队”成立,各县(市、区)也相继建立环保志愿者队伍,参与人数达到近万人。

  2008年,嘉兴市“市民环保检查团”和“环保专家服务团”先后成立,成为环保公众参与排头兵,市民代表同“两团”成员开始参与污染企业的“摘帽”听证会和部分建设项目审批会。

  2009年,以南湖区为试点,制定出台南湖区公众参与环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将公众陪审制引入处罚案件的审议过程。

  2009年11月8日,省环保厅、市政府、中国环境报社在嘉兴举办“公众参与——环境保护”论坛,嘉兴市组建“市民环保检查团”、请公众参与环境行政处罚评审的实践,得到专家学者及环保热心人士的高度评价。

  2011年,我市先后出台《鼓励发展基层环保组织指导意见》、《嘉兴市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为公众参与提供了保障。

  2011年11月24日,《人民日报》“关注·基层环保调研”栏目刊文深度关注嘉兴环保公众参与。



 

标签:城事 责任编辑:谢冬妹
分享到:

秀洲区新闻网络信息中心 - copyright © 2009版权所有

举报电话:0573-82721592

举报邮箱:xzwxb@xiuzhou.gov.cn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法律声明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平台支持  浙ICP备09103386号-1  浙新办[2009]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