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喜兰(右)在玉田县检察院督办案件。 王巍 摄
【代表档案】
郑喜兰,女,1965年8月出生,现任唐山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兼反渎职侵权局局长。从事检察工作19年来,先后荣获“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等荣誉称号。
对这两起渎职案件,你们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限,加快办案进度,确保办案质量,注重案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近日,郑喜兰从唐山市专程赶到玉田县检察院,督办两起渎职案件,就加快审查案卷材料、撰写审查报告、提出量刑建议等事项提出具体要求。
对工作抓得紧而又紧,确保各项任务落实,是郑喜兰一贯的作风。她不仅自己惜时如金、忘我工作,而且随时督促工作人员。说起郑喜兰,检察干警谈到最多的是郑喜兰的工作日程表,她没有工作日、休息日之分,随时随地都可能交办工作。“不知有多少次,正值中午休息时间,她通知我去汇报案件。”唐山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综合处处长王喜来说。
郑喜兰对工作不仅抓得紧,而且标准高、要求严。在她分管的公诉、渎职侵权检察等工作领域内,不允许有丝毫敷衍,必须千方百计提高工作质量。
“渎职犯罪的背后往往隐藏着贪污受贿、腐化堕落等腐败行为。我们不能仅仅满足于渎职犯罪案件的查结,而要深挖渎职背后的贪贿犯罪,努力增强法律监督的实效。”自2009年以来,郑喜兰带领全市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部门开拓创新,着力深挖严查渎职背后的贪贿犯罪。到去年,该市共查办渎职背后的贪贿犯罪11人,全部被法院判处实刑。
高标准、严要求,强队伍、出人才。2011年,唐山市检察机关公诉工作名列全省第一。今年上半年,全市检察机关立案侦查重特大渎职侵权案件13件22人。自2007年以来,在郑喜兰所分管的部门中,先后有60多人获得“全国侦查监督系统十佳检察官”、“全国优秀侦查员”、“河北省十大杰出青年”等荣誉,唐山市检察院公诉处被评为“全国优秀公诉团队”。
郑喜兰很看重制度建设,近年来,她指导和带领分管科室努力加强制度建设,相继研究制定了《侦查监督工作规范》、《关于在公诉中强化矛盾化解的实施意见》、《刑事案件捕后诉前监督工作规则》等60余项制度规定,对提高工作质量,规范执法行为,消除工作盲点发挥了积极作用。“《关于在公诉中强化矛盾化解的实施意见》具有较强的操作性,是指导全市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开展矛盾化解工作的重要文件。”唐山市检察院公诉处处长王青松介绍说,该文件从统一执法尺度到完善信访隐患及敏感案件的排查、预警、化解、通报机制,从深化检务公开、促进阳光公诉,全面落实综合调控机制、预防刑事犯罪到加强执法公信力建设、促进廉洁公正执法,其内容涵盖全部公诉职能,推动了公诉部门矛盾化解工作的开展。去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先后平息36起案件当事人上访隐患,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到目前,在郑喜兰分管的检察业务工作中,有20多个单项工作的经验在全省、全国检察系统推广。
继当选为党的十七大代表之后又当选为党的十八大代表,郑喜兰既感到光荣,又深感责任重大:“我要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查处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