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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一位社区医生眼中农民看病的态度之变
2012年10月8日 08:52 来源:嘉兴日报 记者 张芬娟 通讯员 高朱萍

  (一倒,头版十八大嘉兴之变之11)

  党员医疗队(嘉兴农民画) -新塍镇中学俞英岚

  [人物名片]

  张永明,58岁,海宁市海昌街道迎丰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生。从16岁初中毕业成为一名“半农半医”的赤脚医生到现在,张永明已经为迎丰村人服务了42年。这么多年的行医历程,他深切感受到了农民对待看病态度的转变——从怕看病、拖延看病到舍得看病、积极看病,他说,这一转变的发生,除了如今农民收入增加这一因素外,离不开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

  -记者张芬娟通讯员高朱萍

  56岁的俞四宝踉跄着脚步来到迎丰社区卫生服务站,进门便喊:“张医生,感冒了,浑身没有力气,什么都做不了,给我配点药,挂个盐水吧。”

  张永明给她量了体温并开了药。“我自己要付多少钱啊?”“一共十四块九毛六,报销后你自己出七块五。”俞四宝满意地到隔壁房间挂盐水去了。精明的俞四宝告诉记者,参加合作医疗自己交一两百块钱,但是年纪大了,就算不生大病,小病也不少,每次看病报销的钱加起来,肯定超过交出去的钱。

  “这一瓶头孢曲松钠针,十多年前要50多块钱一瓶,现在只要八毛九,还可以再报销,你看便宜伐。”张永明指着俞四宝的药费单子告诉记者,自从2003年嘉兴推行了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后,农民看病可以报销一部分,减轻了很多家庭的负担,大家对待看病的态度也不一样了。以前,很多人得了感冒是不会上医院看的,都觉得忍忍就好了,犯不着花那冤枉钱,现在,他们觉得看病便宜了很多,还是早点治疗好,不要小病拖成大病,让自己活受罪。

  嘉兴的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是根据国家要求和地方实际设计推行的,走在全国前列。张永明回忆,2003年,国务院启动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也开启了我市农民看病能报销的大门。嘉兴根据地处长三角中心地带,城乡差别不断缩小等实际,提出了统筹城乡医疗保障,逐步实现城乡医疗保障一体化的目标。和其他地方相比,嘉兴扩大了参保范围,也就是说除了本地户籍农民外,还将本地户籍中无医疗保障的城镇居民(含中小学生),以及外来人口在本地就业或就学并办理居住证的无医疗保障的人员,也纳入了合作医疗范围,并且把这一政策命名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与此同时,基于嘉兴城乡交通便利,居民生活习惯、文化传统、就医观念差异不大,医疗资源分布较为合理,合作医疗参保率较高等一系列实际情况,我市的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还坚持了“五个城乡统一”,实行城乡居民统一筹资标准、统一补偿标准、统一结报方式、统一报销比例、统一保障待遇。这一制度受到了广大农民的欢迎。2003年,全市有215.51万人参加了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

  “刚开始推行这一政策时,村里一个叫周金林的人不愿意出钱参加合作医疗,说自己身体很好的,参保是浪费钱,没想到他后来患上了尿毒症,才觉得合作医疗真的好,就又参保了。”张永明说,这一政策让所有人都得到了实惠,尤其是因病致贫的低保家庭,这个政策真的就是他们的救命稻草。村里60岁的黄玉英,十多年前得了乳腺癌,当时家里刚盖了新房,欠了亲戚朋友一大笔钱,当她听说化验费要40元钱时,死活不愿意去医院检查。后来家里人逼着她去做了手术,尽管身体康复了,但她又背上了一大笔债。不幸的是,灾难又一次降临这个家庭,儿子章建强年纪轻轻患上了糖尿病。万幸的是,章建强赶上了新农合,可以报销很大一笔医疗费。今年,海宁出台的新政将低保人群的基本医疗费用救助比例提高到了100%,这一好消息更是让黄玉英一家松了口气。

  【嘉兴脚步】

  2003年,嘉兴市政府下发《关于印发建立和完善市本级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意见的通知》。当年,本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215.51万人(其中农民211.44万人,城镇居民4.07万人)。

  2004年嘉兴成为全国唯一一个所有县(市、区)全部列为新农合试点县的地级市。同时,进一步扩大参保范围,将非本地户籍的中小学生和未在户籍地参保的新居民纳入参保对象。当年,共有非本地户籍居民3391人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

  2008年,嘉兴被卫生部列为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相衔接的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试点城市。

  2007年至2010年,政府每年投入和个人出资比上一年增长20%,医疗保障水平稳步提高。

  2011年,市卫生局与民政局联合下发《嘉兴市提高儿童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文件,提高儿童两病(先天性心脏病和白血病)的医疗保障水平,凡在市内定点医院住院就诊,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95%(其中合作医疗补偿75%,民政补助20%),市外定点医院住院就诊,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90%(其中合作医疗补偿70%,民政补助20%)。

  2012年,市政府出台合作医疗政策,进一步提高重大疾病的保障水平,将重性精神病、终末期肾病、宫颈癌、乳腺癌、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6类疾病提高报销比例,嘉兴市内各级定点医院住院医疗费用报销80%,嘉兴市外的省级医院住院医疗费用报销60%。

  2012年,全市共有190.33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其中农民137.79万人,城镇居民52.54万人,农民参保率99.14%,城镇居民参保率98.89%。

标签:医疗 责任编辑:俞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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