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秀洲首页 > 新闻中心  >  要闻关注
“串现金”:摊主摇身变"庄主" 揭秘北京首起特大非法经营地下钱庄案
2012年7月11日 08:26 来源:新华网 记者 涂铭、杨毅沉

    新华网北京7月10日电北京市西城区检察院日前通报:北京首起特大非法经营地下钱庄案被提起公诉。公诉机关认定,2009年至2011年4月期间,黄凯等地下钱庄“庄主”,通过为世纪彩虹展览展示有限公司、中旅体育旅行社有限公司等70余家单位提供1000余张转账支票,或以电汇的方式,非法套取现金5亿余元。

    从导游拿回扣到包工头逃避劳务费用税收,原来似乎与普通百姓距离遥远的地下钱庄,已经悄然来到人们身旁。而地下钱庄的“规模化、专业化”操作更令人触目惊心。

    隐匿于邮币卡市场中的非法交易

    位于北京市北三环马甸桥附近的马甸邮币卡市场是亚洲最大的集邮票品交易市场。2008年前后,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反洗钱部门陆续接到北京市各商业银行反洗钱部门的可疑交易监测报告,报告显示:北京马甸邮币卡市场中部分商户有大量可疑交易行为。

    38岁的犯罪嫌疑人黄凯涉案金额高达约2.02亿元,案发前,他主要在马甸邮币卡市场经营电话卡批发和零售业务,他的摊位每天正常业务往来流水(现金或支票)为700万至800万元,每个月有几亿元的流水,摊位每天至少有100万至200万元的现金存放。而在马甸邮币卡市场,像黄凯这样手中存有大量现金的商户并不少见,部分商户开始动起了给人“串现金”的主意。

    黄凯交代:“需要‘串支票’的人通过中间人或自己找到我,把支票入到我的公户,我直接拿现金给他们。”在此案中,黄凯按照0.3‰-0.8‰收取手续费,也就是1万元收取3元到8元。而黄凯每卖出一张100元的电话卡,利润不过2分钱。这样“串现金”的收入很多时候都好过电话卡生意。这样,马甸邮币卡的多家商户先后加入地下钱庄“庄主”的行列。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说,在实体经济越来越难做的情况下,一些现金流相对充裕但利润低下的行业,可能产生滋生地下钱庄的环境,而部分提现、汇兑业务相对于民间融资来讲风险较小,因此更成为此类地下钱庄问题的“高发地带”。

    漂白灰色收入与帮助避税成地下钱庄“主营业务”

    记者了解到,导游、建筑等行业中一些提取现金用途并不完全合理合法的单位和个人,都是黄凯等“庄主”们的常客。

    2009年7月至2011年2月,导游王某多次带外国旅游团去东城区一家药店买药,为答谢王某,这家药店以空头支票形式付给王某咨询费5万余元,王某均通过中间人在黄凯处将支票变现。

    办案人员介绍,许多导游带团过程中带游客参加购物项目,并从商家那里收取回扣,这已经是公开的“秘密”。然而商家不能直接给导游现金,只能开出支票,导游往往会通过“串现金”将支票兑现。

    除了旅游行业,帮助规避纳税则成为地下钱庄的又一业务。2009年7月至2011年4月,安徽和县某建筑安装劳务公司为规避纳税,将工人工资以转账支票方式支付给包工头。其中一名包工头联系到中间人,在黄凯处“串现”后给工人发放工资,而正常情况下只有在公司交纳相应税费后,银行才会进行私户转账或支付现金。据介绍,十几名包工头共在黄凯处“串现”5400余万元。

    在“串现金”的过程中,陈建春等“中间人”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提前退休的陈建春属于典型的熟悉行情、“有路子”的本地人。案发前,他专职从事民间“串现”介绍,并以2‰收取手续费从中获利。截至案发,陈建春共经手292张支票、8次电汇、1次网银串现行为,涉案金额高达1.2亿元。办案人员介绍,在此次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42名犯罪嫌疑人中,像陈建春这样的“中间人”多达34人。

    新型地下钱庄隐秘难查亟待加强监管

    不同于以“空壳公司”形式来运作的地下钱庄,盘踞在马甸邮币卡市场的这些地下钱庄,大部分有实体单位作为依托,资金流量巨大,现金流转较为隐蔽。

    办案人员介绍,为方便业务开展,黄凯陆续用店里伙计的名义注册成立了公司、商贸中心等9家单位,而这9家单位的办公地址其实都是黄凯在马甸邮币卡市场的摊位。同时,为避免跨行转账的相对滞后与麻烦,他在自己所实际控制的每家单位名下,都办理了多家银行的对公账户。

    西城区检察院案件承办人李满山分析,“串现金”的危害极大。从微观层面看,单位公户中的资金绕开银行,换成了现金或进入私人账户,将直接导致银行无法监控该笔资金的流向,给违法犯罪者创造便利条件。从宏观经济层面看,大量现金游离于银行系统之外流动,会加大市场的系统性风险,严重时甚至可能导致国家对整体经济形势的判断产生偏差。

    据记者了解,目前,很多中小型股份制商业银行为吸引存款,纷纷推出网银转账手续费优惠政策,一些银行甚至推出零手续费政策,地下钱庄通过钻这个空子转移资金。对此,专家建议银行和相关监管部门应进一步注重对支付结算业务的风险管理,尤其是对网银转账的合法性审查。
 

标签:国内 责任编辑:谢冬妹
分享到:

秀洲区新闻网络信息中心 - copyright © 2009版权所有

举报电话:0573-82721592

举报邮箱:xzwxb@xiuzhou.gov.cn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法律声明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平台支持  浙ICP备09103386号-1  浙新办[2009]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