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6月25日至26日,市政协举行七届二次常委会议,学习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协商讨论我市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建设问题,并审议通过《政协嘉兴市委会关于委员履行职责的若干规定》等。市政协主席刘冬生,副主席金锦根、王淳、李水根、马玉华、薛佳平、马邦伟、朱静绮、邢海华,秘书长高梓福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金成胜应邀列席会议,副市长祝亚伟到会通报情况并听取委员意见建议。
刘冬生在会上指出,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市经济发展的主体。站在政治的高度、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建设,对于加快推进嘉兴科学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首先,要比较优劣看差距,认清当前我市民营经济的发展形势。与周边城市相比,我市民营经济对整个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不够明显,产品自主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较低,社会化服务组织体系尚未形成。其次,要加强研究找对策,理清我市民营经济的发展思路。要加强发展轨迹研究,把握规律走新路子;要加强发展理念的研究,促使创新发展有新境界;要加强发展举措的研究,推动民营企业上新台阶。第三,要讲究自觉强服务,推动我市民营经济的发展创新。讲究政府自觉,通过制度安排来实现理念和路径的创新;讲究社会自觉,通过营造环境来实现机制和环境的创新;讲究企业自觉,通过提高企业家素质来实现产业和产品的创新。
会前,由市政协各参加单位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组成的8个调研组,围绕我市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建设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研,形成报告并在会上交流发言。与会人员在听取市政府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建设的情况通报后,以分组讨论的形式积极建言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