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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各地阶梯电价制度将进入实施阶段 将适当调高第一档电量标准
2012年6月13日 08:58 来源:新华网

 

   5月21日,江西省湖口县的一名居民在电网公司专用POS机上刷卡缴费。 据江西省电力公司消息,江西将从6月1日起试行阶梯电价,居民用电价格平均每千瓦时提高1.87分。 新华社发(张俊 摄)

    新华网北京6月12日电 记者12日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各地普遍表示将在阶梯电价听证方案基础上适当调高第一档电量标准。随着听证程序结束,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将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5月上旬以来,全国已有29个省份先后召开听证会,近千名听证参加人直接参与听证,社会各方面广泛关注。

    记者从国家发展改革委了解到,从听证会情况看,绝大多数听证参加人赞同推行居民阶梯电价制度,但对各地电价听证方案提出了一些意见,主要集中在几个方面:一是认为第一档电量设置标准偏低;二是建议充分考虑家庭人口因素;三是建议适当考虑季节性因素;四是认为电量标准地区差异较大,东部沿海地区较高,中西部地区较低。

  各地听证会结束后,有关部门在认真研究听证参加人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听取民意、修改和完善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就听证参加人和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做出了回应。

    据了解,对于第一档电量标准偏低的问题,各地普遍表示将在听证方案基础上适当调高第一档电量标准,目前第一档电量覆盖率已超过80%;阶梯电价制度试行一段时间后,可以根据用电增长情况适时调高电量标准。

    针对“一户多口”“几代同堂”等家庭人口差异问题,各地表示将进一步细化方案,通过分表计量、增加第一档电量等方式酌情解决。

    关于免费电量操作问题,有些地方已经明确要按照尽可能方便老百姓的原则,通过“先征后返”或“即收即退”等方式确保低收入群体免费电量发放到位;通过设置不同季节电量标准等办法解决季节差异问题。

标签:国内 责任编辑:谢冬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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