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流通终端乱收费乱象
开户费、进场费、条码费、陈列费、返点费……一些大型超市和商场凭借对销售渠道的垄断地位,向供货商收取名目繁多的“不合理费用”,加重消费者负担。最近,半月谈记者对奶粉、糕点、运动鞋、家电四类具有代表性的日用品行业进行了深入调查,整理了一份触目惊心的大型零售终端不合理费用清单。
——最莫名其妙的开户费
四川一家奶粉企业的负责人张红(化名)说,自己做奶粉销售10多年,当过销售员,也做过地区经理,一直跟超市、卖场打交道,每年都要面对名目繁多的强制费用,各种“霸王条款”充斥其间。
“其中最莫名其妙的,就是开户费。要想跟零售商做生意,就得先送‘见面礼’。”张红说,例如我们想与某外资超市合作,得先开个户头,他们收多收少看谈的样子,三千、五千,或者一万元,这样就算在超市“挂上号”了。
福建一家食品企业营销中心负责人蔡旭(化名)说,糕点行业也一样。商品首次进卖场,第一次合作先交开户费,这是“行规”。“最狠的一次收了我们50万元。”
“当然,具体还要看供货商自己的品牌够不够强势,销售量大不大。”福建一家鞋业公司营销负责人洪宝顺(化名)说,“同一家商场,我们的运动鞋开户要3万元,而对于国外大品牌,商场可能就不敢收这个钱。”
——最无可奈何的进场费
如果说开户费是“敲门砖”,进场费就是“买门票”。
据张红反映,在四川的一些外资超市,每个奶粉单品进场费为2000元左右。张红的企业共有20多个奶粉单品进入超市卖场,算下来一个卖场要收五六万元。
洪宝顺告诉记者,有的卖场还根据自己门店规格、销售量大小来划分进场费的等级,比如“旗舰店”每年进场费为30万元,“标准店”为20万元,“社区店”为5万到8万元。
——最防不胜防的条码费
商品进卖场,必须使用店内码,就得交条码费。蔡旭透露,食品行业常见的条码费要价,本土超市每个单品500元到1000元,外资超市每个单品1000元到1500元。
“更可气的是,卖场收了‘条码费’,还时不时地要收‘解码费’。”张红说,如果产品销售不好或送货不及时,卖场就把条码锁了,想再卖货必须交解码费。这种“锁码”也不公开,他说你卖得不好就是不好,你进不了他的电脑系统去查销售额是不是真的排在末位,只能忍气吞声,交钱了事。
——最心有不甘的陈列费
“好位置你买不买?不买,销售量上不去;买了心里真窝囊。”江西一家家电公司经理刘路(化名)说,不管东西卖不卖,上了货架,每个品种都要交两三千元,此谓上架费。“货架拐角、犄角旮旯的位置,允许供货商制作临时装架摆放商品,月租金800到1000元,这叫装架费。”
“即使在超市的柱子上贴张广告,每个月也得交500元到1000元。”蔡旭说,“说白了,超市里任何一点空间,都要用来交换利益。”
——最令人咋舌的返点费
作为卖场的主要利润来源,“返点费”对供货商来说可谓最沉重的负担。
刘路透露,2009年公司与一家电器大卖场签订了整体供货合同。虽然不需要交进场费,但卖场要求的返点比例高达23%~25%,也就是说一件单价100元的商品,售出后必须返还23元~25元给卖场。
“商场要求的返点比例之高令人咋舌。”洪宝顺说,在运动鞋行业,部分商场返点比例竟高达销售额的28%,加上其他开户、进场、上架、促销费用,合计要到55个点。而一双鞋的生产成本至少为售价的40%。在这样的商业环境下,卖鞋实际上是在给商场打工。
——最忍无可忍的商业贿赂
如果说上述账面费用仅仅是“不合理”,那么还有一种见不得光的费用,已经越过法律的红线。
洪宝顺说:“按照行业潜规则,商场里负责我们柜面的片区经理,都得按时送红包。以一家商场计算,公司每年用在片区经理身上的红包费用就需要3万到5万元。”
据张红反映,片区经理权力很大,可以控制进货量,还能确定货品摆在什么位置。“打点到不到位,将直接影响到销售额。我们公司红包给的算少的,一年一个卖场也要花掉两三万元。”
民盟厦门市委2011年的一项政协提案显示,当地部分外资大超市、大卖场针对食用油供应商收取的各种不合理费用,竟然多达17项。具体包括:条码费、开户费、店庆费、销售返利、货品破损补货、差价费、新店赞助费、促销员管理费、结账延期、客情维护费、促销费、促销员违反卖场制度罚款、堆头费以及商场部门空进空出做高销售额账目、压价采购订单、强制特价供货、强制延长货品特价期等“揩油”项目。
集中表现为“乱收费、乱摊派、乱转移负担”的流通终端各种霸王条款,一方面盘剥制造业利润,另一方面大幅度推高商品零售价格,最终均转嫁为消费者的负担。
渠道“霸权”两头通吃危害重重
首先,大型零售终端依靠渠道“霸权”,在并不创造实际价值的中间环节中攫取大笔利润,对制造业和消费者两头通吃,使部分传统制造业面临巨大生存压力。洪宝顺说:“受制于此,许多中小型运动鞋企业的平均利润率不足3%,仅能勉强维持企业运转。”
“羊毛出在羊身上,被逼无奈的供货商最终只能找消费者埋单。”刘路说,原本定价100元的商品,到大超市上架,至少得卖到140元以上。
其次,破坏了小型商贸流通业态,抑制居民的正常消费需求。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副校长赵忠秀指出,国内商贸流通业态发展较晚,从理论研究到实践环节都严重不足。按照一些大型超市的经营策略,一般每5万人口范围内建一个中心店,所到之处“一竿子插到底”,周边其他商铺难以生存,不利于零售终端业态的多元化发展。由于大卖场抬高了一些商品的零售价格,在相当程度上抑制了老百姓的正常消费意愿。
再次,“通道费”的概念最早由外资流通企业引入中国,但目前已经畸形发展,导致本土流通企业纷纷效仿,成为束缚中小企业的“紧箍咒”。张红反映,在四川,一些生意较好的乡镇小商店也学着开始收取“通道费”。以乡镇为目标市场的中小型生产企业本身日子就难过,如今更是雪上加霜。
最后,流通环节的潜规则,养活了一批靠“吃拿卡要”过日子的商场人员,在很大程度上助长了商业腐败行为的滋生。
整治“商霸”面临诸多难题
业界人士认为,零供矛盾长期难以解决,核心问题在于中国制造业发达、服务业落后,形成渠道控制者“一头独大”的格局。但当前市场监管也暴露出各种体制机制的不足。
相关法律依据效力仍显薄弱。半月谈记者了解到,早在2006年,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等部门就已出台《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和《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集中开展“零供关系”的清理整顿。“但从这些年的实际状况来看,供应商的弱势地位越来越明显。”多位受访企业负责人认为,除了办法落实不到位外,此类部门规章在法律效力上仍显不足。
多部门监管协作机制尚不健全。福建省经贸委有关负责人指出,对流通终端收费的监管涉及多头管理。商贸流通业的主管机构是各级商务部门,但收费问题由物价部门监管;涉及霸王条款,应由工商部门管理;涉及商业贿赂行为,则要依靠司法机关侦办。
零供地位悬殊加大监管难度。面对零售商的各种“霸王条款”,大部分供货商只能忍气吞声。蔡旭说:“打官司我们打不过财大气粗的大卖场,再说,即使官司打赢了,今后我这个牌子就别想在零售界混了。”地位的悬殊,还加大了违规收费调查取证工作的难度。刘路说,一般与大卖场签订的供货合同,都被对方要求严格保密。
一些部门的具体监管措施存在“跑偏”现象。张红告诉半月谈记者,针对商场不合理费用问题,一些政府部门却经常来调查生产厂家或其经销商。“按照我们理解,知名的连锁超市、卖场都是当地政府的宠儿,相关部门不敢对他们下手。”
强化监管须多管齐下
根据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等五部门去年12月联合印发的通知要求,目前,全国范围内正在集中开展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的工作。中国商业经济学会副会长黄国雄、厦门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李文溥、民盟厦门市委副主委朱奖怀等专家表示,通知厘清了零售商合法收入来源以及应予以清理整顿的违规收费,为遏制商业霸权带来了希望。
专家们认为,在集中整治的同时,还应该建立严格的监管和惩罚机制,根治顽症。一是加强针对零售企业违规收费问题的立法研究,争取将相关监管办法上升到行政法规的高度。二是完善监管部门“协同作战”机制,通过部门牵头、首问负责、联动执法等手段,追求监管长效。三是强化司法机关对流通终端领域各种商业贿赂的侦查、打击力度,严惩商业腐败。四是强化供货商行业协会建设,使之成为维护合法权益、加强行业自律的平台;鼓励大卖场与供货商通过行业协会建立平等协商和对话机制。
同时,相关人士还建议,应加大政策倾斜力度,扶持可延伸到社区和村镇、具有“小、快、灵”特色的流通网络发展;通过减免小商铺、便利店的税费负担,平衡市场关系,打破大卖场对销售渠道的垄断。